养母去世多年 哥哥来争遗产,律师直击要点助驳回其全部诉求
2022年1月,北京朝阳的赵媛媛与哥哥张毅楠因继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两人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
“我有大姨的遗嘱,上面明确了房子是赠与我的!”
“妈妈生病期间一直由我照顾,遗产应该是我的!”
“虽然你从小就被大姨收养,但是她早在2014年就订立了遗嘱,表明她的全部财产由我继承。”说完,张毅楠拿出了一份遗嘱复印件。

接过遗嘱,赵媛媛发现确实是养母万书琴订立的,但她始终不敢相信,母亲会将遗产赠与他人。赵媛媛原本和张毅楠是亲兄妹,她的养母与生母是亲姐妹。万书琴结婚多年未生育子女,就收养了赵媛媛。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尤其是在万书琴生病期间,赵媛媛尽心尽力地照顾她,从未有过怨言。
见赵媛媛不承认遗嘱效力,张毅楠一纸诉状将妹妹告上了法庭。赵媛媛气愤不已,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她倾诉着自己的委屈,将事情的始末向冠领律师一一阐明,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是不是有了这份遗嘱,她就要把继承的份额全部还给张毅楠?
“根据您提交的材料,这套房屋属于养父母的共同财产。养父先于养母去世,您继承养父的部分遗产,也就是说,这套房屋转换为您和养母共同所有。养母擅自处分的行为是无效的。”
冠领律师的话给赵媛媛吃了一颗“定心丸”,她当即决定委托律师代理应诉,谢韵清律师接受指派承办此案。
庭审当天,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必须经过所有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处分。万书琴未经共有人赵媛媛同意,单独赠与房屋系无权处分,遗赠是无效的。
其次,张毅楠并无法定继承权,万书琴订立的是遗赠协议。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自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张毅楠于2014年便知道遗赠内容,在明知赵媛媛一直居住在涉案房屋的情况下,甚至在赵媛媛卖掉涉案房屋时也没有提出接受遗赠,应当视为张毅楠放弃接受遗赠。”
虽然张毅楠一直强调万书琴书面确定将财产全部交由他继承,也已经于事无补,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最终,法院认定张毅楠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对于其要求取得涉案房屋售房款相应份额的诉求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张毅楠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赵媛媛松了一口气,这一次她成功通过冠领律师的帮助成功守护了属于自己的财产。
本案中,张毅楠是有机会继承部分遗产的,但是他不及时主张权利,冠领律师抓住这一关键信息,据理力争。最终,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