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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识疑】曲指三十五年矣

2023-07-04 14:17 作者:pengo2025  | 我要投稿


1,据第十三回眉批

甲戌本、庚辰本

[甲眉]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

[庚眉]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恸杀!

按:

甲戌本与庚辰本眉批相比,存在改字(曲/屈)、减字(哀哉)现象,但包含了同样的“三十五年”的历史信息。

2,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樊志斌《曹雪芹家世文化研究》:

施瑮《隋村先生遗集》卷六《病中杂赋》云:

楝子花开满院香,幽魂夜夜楝亭旁。廿年树倒西堂闭,不待西州泪万行。注云:“曹楝亭公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腹转,以瑮受公知最深也。楝亭、西堂皆署中斋名。”

按:

施瑮记载了与友人探讨禅机时,曹寅说出“树倒猢狲散”之语。

辨析

据甲戌本独有的律诗“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僧一道化顽石为美玉的段落,以及各版本第一回“作者自云”的叙述,可推:这里很可能存在两个十年。

第一个指曹頫写《石头记》的十年即1736-1745,乾隆登基大赦天下、起复旧员而曹頫未能重返官场,因此他以笔墨纸张为出口,写朝廷、家事的际遇兴衰,记录他的“金陵往事”。

第二个指一脂一芹改写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十年即1745-1754,因曹頫的《石头记》政治敏感,不具备出版发行的条件,于是一脂一芹接手进行改写,运用分身借壳、烟云模糊的“春秋笔法”,改《石头记》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原版原本非现存之文物)刚好成为二次创作的第一座里程碑。

尽管施瑮的诗文无署期,但根据曹寅1712年卒于扬州,以1712年为基准点后推35年有1712+35得1747年,恰落于1745年一脂一芹接手后的区间,可推:此眉批大概率作于首个改写完稿的批次,即一脂一芹新写、改写了几回后,将书稿送至曹頫处审阅、批评,脂砚斋、曹頫、曹霑首批回目完稿作批的年份。

施瑮诗中记载曹寅有语“树倒猢狲散”,表示这是1712年曹寅生前说的话,彼时生于1715年的曹霑尚未出生,他并未见过祖父曹寅也不可能听过曹寅讲话,因此排除曹霑作批的可能性。

“曲(屈)指三十五年矣”,曹寅长子曹颙1712年继任江宁织造,三年后的1715年他27岁,英年早逝于京城,不能经历“曲指三十五年”,因此排除曹颙作批的可能性。

“全犹在耳”,言犹在耳表示此人聆听过曹寅讲话,1715年曹颙病逝后,康熙、李煦主持将曹寅侄子曹頫过继给他的孀妻李氏,继任了江宁织造。据《江宁织造曹頫覆奏家务家产折,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可知,曹頫向康熙汇报,他自幼跟随伯父曹寅在江南长大——“窃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可推:该批语大概率出自曹頫之手。1727、1728年曹頫被雍正革职抄家,曹家几代人的基业败落在他的手上,见“树倒猢狲散”而“哀哉伤哉,宁不恸杀”是在情理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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