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许可证资质怎么办理,办理流程条件



锅炉安装许可证资质怎么办理,办理流程条件
锅炉制造许可证:包括(锅炉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但是也有单独的锅炉安装许可证,也就是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
只进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的企业,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锅炉安装资质。
锅炉安装许可证资质也分:A级别,B级别,(级别划分同锅炉制造许可证划分标准)
B2.1人员
B2.1.1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安装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安装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起重、筑炉等过程的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安装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助理工程师职称,A 级锅炉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2)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安装工艺工作经历和锅炉或者机械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A 级锅炉安装单位的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3)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工作经历和焊接或者焊接相关专业(材料、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备 RTⅡ级或者UTⅡ级无损检测资格,A 级锅炉安装单位的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备RTⅡ级或者UTⅡ级 无损检测资格 4 年以上;
5)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6)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7)材料与理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焊接与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B2.1.2其他人员
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应当满足表 B-6 的要求。
表 B-6其他人员数量
注 B-7:
1)带 * 号者,外委的不要求;
2)技术人员数量,是指锅炉、热能、化工机械、暖通、焊接、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等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数量;
3)A 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工中,配备FeⅡ及以上类别材料(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试件合格项目的焊工人数比例不少于 50%。
B2.2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室、资料档案室和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