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突破导向型专利税收保护法与科研产业化(0):前言
接下来在这个系列发布的几篇冠名为《技术突破导向型专利税收保护法与科研产业化》的文章原本算是我的金融专业本专业的学业论文,当是在去年十月份交由导师阅览,但是最近听说导师评价此文“不符合我的专业内容”,因此本文作为“学业论文”来说可以算是不合格了。话虽如此,以我自身的一个相对客观的评价体系——至少我在对我自身与我所创造的产物进行评价时通常会比评价非我本人及我创造的产物更加严格——因此我认为我的评价相对的客观公正——以这种相对公正的评价体系进行评价之后我认为这篇文章及其中所表达的思想仍旧具有不低的价值,即使其不能作为“学业论文”被使用,就此埋没——拖久了我说不定都会记不得我写过这么个东西——也实属比较可惜,因此我最终决定将此文发布于网上,让觉得其有用之人自行取用,觉得有用就用,没有就当娱乐大众——这就是我现在将之公布时所蕴含的想法,关于这篇文章的想法也就大致如此了。
然后,在说完发布这篇——这几篇文章的想法之后,来说说这几篇文章的内容本身。由于这几篇文章的总字数预计会在三至五万字,远大于一篇文章的最大长度,因此我在撰写这几篇文章时会将一篇统一的论文分成几段发布,同时由于我在准备发布这篇文章的时候,只完成了开头的大约两万字左右的内容,所以前半部分的发布会比较密集和迅速,后面部分边写边发就会相对的分散和缓慢,慢慢更新···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感觉。
最后,来说说这篇文章的最后的问题——《技术突破导向型专利税收保护法与科研产业化》这本质上是一部以国家税收体系为基础协调围绕专利技术有关方利益的税收改革法案,撰写此法案的目的在于提高科研速度效率,节约资源的无谓浪费——我对“自然”以及“未来”的一些预测已经让我感觉我们人类“种群”或许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浪费了,所以我有意在一定程度推进人类的科技进步速度及人类作为生物种群的演化速度——但就客观情况而言,所谓改革即意味着“变革”,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的“变革”都会致使有人从中获益,而有人利益受损,就像基因突变一样,一次基因突变的发生往往意味着生命体稳定性的破坏,坏的含义往往会多于好的含义,而通常情况上来说一旦有人利益受损,如果他们没有选择听之任之,最终任由自身的消亡···那么他们就会奋起反抗,革了那些想要做出变革的人的命,最终致使变革的失败。
从我自身有限的···只有二十五年不到的经验···嗯,至少从时长来说确实是这样···的经验来说,任何形式的削减某一方利益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变革”的失败,所以我在经过思考,尽可能地以我有限的能力对各方的利益进行平衡之后达成了帕累托改进——经济学上指优化系统结构,使系统内成员在无任何人受损的情况下有人获益的改进——而这份《技术突破导向型专利税收保护法与科研产业化》就是我所认为的这样一个能够达成帕累托改进的产物。
就结果而言《技术突破导向型专利税收保护法与科研产业化》在执行时或许会面对我未曾设想的问题,在几百年甚至是几千年之后它也有可能像绝大多数现行律法一样失去其创立时的初衷,变成一种落后于时代的应该被淘汰的存在,但就客观情况而言,我相信它能为这个社会创造正面效益,嗯,大概就是这样吧,嗯,还是那句话,觉得有用的人拿去用,觉得没用就当娱乐大众吧,嗯······
以上
20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