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问题》二十六、所谓“中国没有必要采用那样尖锐的阶级斗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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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所谓“中国没有必要采用那样尖锐的阶级斗争形式”
419页说得很不对。
十月革命后的俄国资产阶级,看到那个时候俄国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形,断定无产阶级不能改变这种情况,无产阶级没有力量保持自己的政权,认为只要他们动手,就能使无产阶级政权垮台,于是他们实行武装的反抗。这就逼着俄国的无产阶级不得不采取激烈的办法来没收他们的财产,那时候,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双方都还没有经验。
说中国的阶级斗争不尖锐,这不合实际,中国革命可尖锐呢。我们连续打了22年的仗。我们用战争打垮了资产阶级国民党的统治,没收了占整个资本主义经济80%的官僚资本,这样才使我们有可能对占20%的民族资本采取和平办法来加以改造,在改造过程中,还经过了“三反”、“五反”那样激烈的斗争。
420页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描写得不对。解放以后,民族资产阶级走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是逼出来的。我们打倒了蒋介石,没收了官僚资本,完成了土地改革,进行了“三反”、“五反”,实现了合作化,从一开始就控制了市场,这一系列的变化,一步一步地逼着民族资产阶级不能不走上接受改造的道路。另一方面,共同纲领规定了各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使资本家有利可图的政策,宪法又给了他们一张选票、一个饭碗的保证。这些又使他们看到接受改造就能够保持一定的地位,并且能够在经济上文化上发挥一定的作用。
在公私合营的企业中,资本家对企业没有实际上的管理权,并不是公方代表和资本家共同管理生产,不能说:“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受到了限制”,而是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教科书上没有吸取我们所说的公私合营企业是3/4的社会主义这个意思,当然现在说来不是3/4,而是9/10,甚至更多了。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已基本完成,但是有机会他们还是要猖狂进攻的。[-]。
书中引用了列宁的话(421页)国家资本主义是“阶级斗争另一种形式的继续”这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