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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4.9 程颐

2023-03-23 11:30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9、程颐(公元1033—1107年)


  宋朝儒家、唯心主义哲学家。字正叔,一字正道,又叫伊川,河南人,长期住在洛阳。他在政治上属于顽固派,反对王安石变法。王安石执政时他不愿做官,表示不合作。司马光上台,以所谓“圣世之逸民”,推荐他任崇政殿说书,为皇帝讲书。他和哥哥程颢,合称“二程”,鼓吹唯心主义“理学”,后来经过朱熹的发挥,成为程朱理学,是宋以后封建社会的官方哲学。

  程颐攻击王安石变法。他大肆鼓吹治理国家“以安而不扰为本”,只可墨守成规,不能改革变法。他把变法称之为“扰”,称之为“乱”,咒骂王安石“以天下徇其私欲”。他还搬出天命论,胡说彗星出自东方,变法不顺于天。他要宋神宗罢免改革派,让“一二老臣”如司马光之流出来收拾局面,实际上是要顽固派对变法来一个反攻倒算。

  他和程颢一样,把“理”说成世界的本原。“理”也就是“道”,“天有是理,圣人循而行之,所谓道也”,“圣人”按理行事叫做“道”。“道”是精神,它产生物质。他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者道也”[1]。“阴阳”是物质性的气,不是“道”,但是物质性的气却是由“道”产生的。“道”产生“气”,也就是“理”产生“气”。他又说:“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2],万物都是从“理”那里来的,“天下只是一个理”。程颢认为“理是心”,程颐稍有不同,认为理是“天命”,由天赋予人,因此他所说的“理”是一种客体精神。

  朱熹发挥二程的思想,更多的是接受了程颐的观点。程颐把“理”,“道”说成是世界的本原,实际上是把封建的三纲五常说成是至高无上的东西,是绝对不可违抗的,以此来维护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对抗一切进步的变革。

  二程都反对认识必须通过实践。程颐说“学也者,使人求于内也,不求于内而求于外,非圣人之学也”[3]。“求于内”就是以自己的主观为认识对象,“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4],认识事物之理,不如认识自己心中的理来得直接,因为“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5],所谓“合内外之道”,实际是以主观代替客观。他所说的认识不过是通过闭门修养,体验“父子君臣,常理不易”,封建教条是绝对真理。他鼓吹“灭私欲,则天理明矣”,最要紧的是“灭私欲”,消灭一切反封建的意识,灭掉了“私欲”,剩下的是“天理”,那么“天理”也就自然而然地“明”了。他的所谓“灭私欲”也是针对一切进步的变革的,是极其反动的理论。

  他根据孔丘“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先验论,提出“气禀”说,“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6],认为人的才干不是从实践中锻炼出来,而是得于神秘主义的“气”,得着“清气”就是“贤”,得着“浊气”就是“愚”。统治阶级的“贤”和被统治阶级的“愚”,都是“气禀”的结果,是天生如此,不可改变,以此来为封建制度辩护。

  二程的哲学观点基本一致,程颐自己也说“我之道盖与明道同”。他们的著作由后人混编为《二程全书》,其中许多都没有注明是那一个的著作。


注:

[1] 《二程遗书》卷三。

[2] 《二程遗书》卷二。

[3] 《二程遗书》卷二十五。

[4] 《二程遗书》卷十七。

[5] 《二程遗书》卷十八。

[6] 《二程遗书》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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