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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马汉宝,一位真正的君子

2023-05-15 13:55 作者:许倬云说历史  | 我要投稿

作者|许倬云

1970年,与汉宝赴美国科学院办理学术交流事宜
摄于华盛顿的杰克逊纪念堂,左起翼云、汉宝、倬云


你我的交谊,超越阴阳界,梦中常相会。”


01 结交

汉宝长我四岁,我考进台大时,他已毕业,担任助教。我在历史系,他在法学院,是另一校区。因此,那时我并无机缘见到汉宝兄。

我与他结交,应当在1962年归台以后。

当时主要的活动,是刘崇竤老师主持的富尔布赖特计划在台办事处,凡是来台访问或者以富尔布赖特学者身份到台学习的,也在这个单位的服务范围之内。刘老师曾任台大历史系主任兼教务长,他常吩咐我参与接待工作。

在那时,我才见识到汉宝大兄的风范。他的英文不仅流畅,而且用词遣句非常得体。

大概是因为汉宝在上海读中学,抗战期间他们在租界,读的是英国的公学校。因此,他英语的发音、用词以及相配合的举止、形态,都符合“剑桥式的英文”。

相对而言,我在美国学的英文,与他有雅俗之别。

在几次交往以后,发现我们两个人性情脾气,外面看来完全两个极端:他仪容整修,行动从容,言辞也是沉稳而清楚;虽然我是残废,但我性子急,也不太注重穿着。

所以,一高一矮,一俊一丑,一雅一俗,我们二人几乎是相对的“两极”。

但是,我们两人的性情其实还很接近:我们都不会走极端,也都不会将一句话藏住半句,我们该说的都说,该表达就表达;我们注重的不仅是体面,接待来宾不卑不亢。

我们的家庭背景也比较接近,传统读书人家的规矩是主要的因素,使我们对人对事的原则都比较契合。


02 合作

我们具体而全面的合作,是在1965年以后。

台湾“中央研究院”和“国科会”合办了“中美学术合作委员会”,我和他都在其中,列为常任委员。因为我常出差外地,他留在台北的时候较多,因此他做干事,我做委员之一,所谓“干事”就是常任的主持的人。

我们二人与李亦园、郝履成一起工作,郝先生是一位化工专家,主持溶剂厂,一口京腔的英文,听起来非常悦耳。

我们处理代表台湾的事情,都有一个原则:当时台湾还很穷,有时需要外界支援,但我们不能迁就,我们答应合作一定是双边的互利,而且台湾的学术资源,比如档案和文物,都不至外流。

学术界之内的谈话,确实比较坦白、诚恳、直率,并不拐弯抹角;但是我们顾全到双方合情合理、双方都诚恳的合作,不做表面文章。

汉宝的专业是国际民法,因此有时候我们会偶然碰到法律界的人士。

记得有一次我们访问美国南方,乔治亚是南方最重要的地区。在那里恰巧碰到一位美国大法官,作为接待者之一。

从履历他知道汉宝读的是国际民法,两个人交谈之下,他对汉宝的学问与风度,非常倾倒。那位老先生当时应该是六十岁左右,汉宝和我都是三十来岁而已。

后来,他担任台湾“司法部”大法官,同时仍旧留在台大执教。台湾的大法官与美国的大法官性质较为接近:他们有解释法律的权力,他们裁定的判例,效果视同法律。因此,大法官职务几乎相当于中国传统的“谏官”:他们有权力监督政府单位和官员的行为。

五十来岁时,汉宝在台湾法律界俨然龙头。他的长处在于对国际法非常熟悉,所以,他在处理国际案件时,通常有他的办法。

台湾法律界,共同在台大捐设“马汉宝教授讲座”。这种例子非常罕见,可见其人望之高。

台湾大学法学院风景

他还在“中央研究院”担任评议会议中的评议员,前后十二年。在评议员之中,汉宝的言行可谓表率,如孔子所说“望之俨然,即之也温”。

这种人品,可说是融合了中外两种文化传统特点于一人。

此外,汉宝还是英国国教会台湾的“会督”,相当于地区教会的领袖。

03 回忆

我最后一次回台湾见到他,已经是十几年前。

他不幸掷地,面部受伤影响视力。当时,我感慨万千。从那以后我们就没有见过面,我自己也因为多次摔跤,最后瘫痪,无法再回台湾。

回忆故人,云天渺隔。汉宝,我不叫你大哥了。你我的交谊,超越阴阳界,梦中常相会。

汉宝好走,我也快来了。

责任编辑|何乔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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