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篇)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办理流程及申请条件信息分享
自动进口许可证(Automatic Import License )简称O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除外)监管证件代码为“7”。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O”。加工贸易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v”,管理商品有原油、成品油 。
像部分机械设备编码是带O的,但是里面也细分为重点O以及一般O。
O证申请条件:
(一)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依法订立货物进口合同。
(三)申请人应为最终用户。
(四)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申请人应为具备从事翻新业务资质的单位。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O证申请所需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原件,1份。
(三)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的制造年限证明材料。原件,1份。
(四)申请进口单位提供设备状况说明。原件,1份。
(五)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用途说明。原件,1份。
O证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的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地方、部门机电办)提交申请材料,地方、部门机电办核实后转报商务部。
(二)商务部接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补正后方能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物进出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退回申请材料,说明理由。
(三)接到申请后,商务部如认为有必要,可征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的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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