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我有两只脚,一只是脚,另一只还是脚——鲁迅并没有说过。
细细算起来,我的脚已经为我走了二十多年的路。没错,虽说我都三十好几了,但是我5岁才学会走路,所以我的脚也只为我服务了20来年——想想也算很久了,一个磕头儿(quarter)的世纪呢!
前几天应邀去吃一个朋友的婚宴,目的地离我12公里,按照往常路程的惯例,自然是乘车前往,但我这人又好贪图小便宜,想必席间定有佳肴无数,我是定要一饱口福的。为了届时能更加尽情的大快朵颐,我决定走路过去!因为运动能帮助消化,让人更饿!于是便早早出了门。岂料,身为废宅的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运动能力,还没走到一半就觉得不行了。并不是因为累,说实话我走的并不快,自然不会喘,但是脚底板却开始隐隐发痛了。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脚好可怜,跟了我这么久,天天撑起我这废宅,却也捞不到一点好。但很快又便释然了,毕竟手脑分工,各司其职而已,不好也理应它不好,进而又开始愤愤,为何三十出头的人却这点路都走成这样?!你今天跟我叫痛,我却还偏要走了!
于是我硬着头皮走了下去,然后越走越痛,越痛越想,越想越气。仿佛跟空气勾心斗角一般。
好在终于赶到了。尚未开始,一帮子人三五成群的站在一堆侃大山。我正想赶快找个位子坐坐,把脚歇歇,不料一把被那新郎官朋友拉住,一番客套之后,便是问我何时成家:“你看你,这都三十好几了,是该有个家了。我这26结婚,我爹妈还嫌晚了。”我一听这话,心里顿时又莫名地急火,于是说:“那干脆你今天把新娘子让给我吧。”有时,男人之间的快乐就是如此傻吊,明明这是一句浑话,但一说出来,大家都笑的特别爽朗,我也暂时就忘了脚痛。
接着,我这朋友便也跟我谈起了他的工作。如果要拿一个字总结,就是:累;如果要拿两个字总结,就是:苦逼!都是打工的社畜,这种吐槽式的交流自然能够引起广大的共鸣。想想我们一个个打工人,哪个不是挣着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还往往吃力不讨好。想想我眼前这位朋友,如今是成了家,将来就要担负起一个家的责任,成了一头有更大责任的社畜。在这祝福不绝,喜气洋洋的婚堂上,甜苦也只有他才知道——但其他的人,新娘、宾客,还有我,又何尝没有自己的苦?——罢了,人家大喜的日子,不想这些来添堵了。
于是我独自寻个位子坐下。这一坐,才突然发觉了我那双痛得要命的脚,现在解放开来,终于能歇了,却正是这种歇息,又彻底唤起了刚才在思绪中被淡释的痛觉。接着又寻思着,我这脚又何尝不是社畜,天天走来走去,还要惹得脑子不满,甚至连痛都成了一种错误。
着实可笑。
终于等到了开席,我也如愿以偿地吃上了大口的肴馔。但是席间有一道菜,是整只蒸鸡,那只鸡摆在蒸盘里,两只脚高高地举着,仿佛要抓住什么一样。我盯着望了一会儿,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也不知那双脚为它的主人走了多少路,刨了多少食,如今却在这里空空的举着,仿佛是一种控诉。那一整只蒸鸡,或许是因为没切开的缘故吧,直到席终了,都没怎么被人动。
吃好了,坐够了,我也该起身告辞了。走出客堂的我,已然是酒饱饭足,脚也没有那么疼了。我突然觉得有些可笑,美食是嘴吃下去的,饱胀的幸福感是肚子感知的,而我的脚似乎全程没有参与这一切,但是它现在又开始一如既往地撑着我这废宅走路了。而我的双脚所得到的,无非就是身体机能所提供的营养、供血罢了,而这些,倘若我今天不来吃席,而是随便吃一顿便餐,也会有。想想社畜们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了,你的公司抑或是单位,赚大了、评优了,上头的人开心地告诉你干得不错,继续努力,公司出彩了,你便也跟着无比自豪地开心起来——而一提到奖金什么的,上头便是意思意思打发了,甚至遇上怂的就开始扭扭捏捏——但你的开心却是真的……
唉!Jio~~,我可怜的Jio!
于是我平生第一次,去做了个足疗。
晚上回到屋里,想想第二天又要开始工作了,便早早歇了。躺在床上,肚子饱饱的,浑身瘫软如烂泥,很快便睡得跟死掉一般。只是,在迷糊睡着之前,瘫软的一身,却还能隐隐感觉到双脚传来的一丝疼痛的惬意。
是的,明儿又要工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