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美国将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专利”的事
第一新闻的内容不是非常详尽,所以我只能从目前的文字报道来分析。以下为新闻内容:
拜登政府当地时间5月5日发表一项决定,表示美国将放弃新冠肺炎疫苗的知识产权专利。美国贸易部部长戴琪(Katherine Tai)5日在一份声明中宣布了美国政府的这一决定。
从以上内容说明这个是美国政府的决定,而且是将要放弃。也就是现在没有实行。
一脚踏入专利这个坑有一段时间了。对于“美国将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专利”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1、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的概念
第一个放弃新冠肺炎疫苗的知识产权专利是产品专利,还是制备工艺专利?
如果放弃的是产品专利,那么其实没什么意义。第一印度从来不保护药物产品,所以美国放弃不放弃其实没什么影响。
如果是放弃制备工艺专利,那么一定程度上,美国出了血,但是并不等于印度就可以真的免费使用了。因为放弃制备工艺只是美国放弃了疫苗的核心专利,还没有放弃外围专利,核心专利损失的钱,完全可以从外围专利补回来。
举例:
[惊喜]疫苗核心专利:本新冠疫苗使用原料A、B、C、D和F,其工艺在于经过甲、乙、丙、丁等工序,使用a、b、c、d等装置。
[流泪]外围专利:
1)原料A使用***方法制备。
2)原料B使用***方法制备。
3)原料C使用***方法制备。
4)原料D使用***方法制备。
5)一种用于生产***的工艺甲
6)一种用于生产***的工艺乙
7)一种用于生产***的工艺丙
8)一种用于生产***的工艺丁
9)一种用于工艺甲的装置a
10)一种用于工艺乙的装置b
11)一种用于工艺丙的装置c
12)一种用于工艺丁的装置d
目前的情况疫苗核心专利开放,外围专利[刀][奸笑]
对于中国来说,由于我们是后发国,缺少外围专利,缺少专利布局是事实。所以学习美国放弃核心专利的下场就是人财两空。
2、专利权人的概念
专利权人指的是专利权的所有人。专利权所有人一般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不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因此美国政府的决定放弃专利,只能说是慷他人之慨,把不是自己的东西拿去送人。同时辉瑞的新冠疫苗专利有德国的参与,专利权不只美国人有、德国人也有,美国政府决定放弃专利,那就是坑德国。
同时中国疫苗专利权原则上是中国人的,中国政府也无权放弃,政府最多只能强制许可生产(合理价格强制使用)。
目前美国政府行为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估计有官司要打,让子弹先飞一会了。
3、专利价值的问题
专利的价值从两个维度进行看待:使用价值和商业价值。
使用价值:1、安不安全;2、好不好用。
商业价值:1、可不可以保证收益;2、可不可以打击对手
目前美国的疫苗安全性有问题(血栓疫苗),使用条件苛刻(-70度存储和运输),对变异新冠几乎没有用,所以其使用价值存疑。因此其商业价值的第一条也是值得怀疑的。
那么其作用只有商业价值第2条,打击对手的作用。
由于中国使用的腺病毒和灭国疫苗技术,所以通过专利诉讼打击我国疫苗没有用,所以只能通过免费开放的形式进行打击(我国疫苗安全性高,但是生产成本也高)。
总的来说,美国政府正在假装放弃一个没用的东西,以换取外部的好感。
而且目前美国的新冠疫苗核心技术没有中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