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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买小米手机被判赔偿3万元?原因竟是发布虚假差评

2021-06-21 17:30 作者:科研市  | 我要投稿


正所谓“树大招风”,最近小米法务部的官方微博公布了一则小米名誉权纠纷案,最终这场官司以小米胜诉结案。该微博一经发布后引发了众多消费者热议。

事件起因:2020年8月16日,小米在京东开售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发售第二天商品评价页面出现了两条差评。其中一条差评说“用了一个礼拜了,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发烫起码50℃,充电速度虽然很快,但是耗费的电量也很快,两个小时就没有电了”。另一条差评是“手机质感一般般,续航不太好,用了一个礼拜了,发烫严重,很卡顿,拍照不清楚,充电慢,手机不防水”。

刚开售就出现多条差评,并且差评通过互联网进一步扩散,小米公司认为该评论对小米的商业信誉严重受损,对品牌的社会评价降低,并给小米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小米公司提出诉讼,要求该用户删除评论内容,并且需要在《法治日报》及京东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的商品评论区连续刊登30日致歉声明,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案件提交法院后,经过法院审理,认为用户针对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进行的是缺乏事实依据的虚假评价,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其次,用户购买后仅拆封了其中一台手机,并于收到手机的当日转手出售,过了一两日又将另外一台手机出售,其行为不符合普通消费者或者电子产品爱好者的消费习惯。

最终,法院判定该用户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裁定其于判据生效10日内删除京东平台所发的两条小米10至尊纪念版评价,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原告小米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元,共计3万元。同时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消费者恶意差评小米10至尊纪念版案判决书。

从判决书来看,笔者认为小米起诉的是恶意虚假评价造成名誉权受损而并非是不允许发表差评。首先我们要看一下该用户的差评中提到说入手新机“一个礼拜”,然而小米10至尊纪念版8月16号才发售,17号该用户购买,何来一周时间?这是很明显的恶意虚假评价。该用户所购买的两台手机中一台未拆封,收货当日随即转售卖出,另外一台几天后也是转售卖出,所以笔者判断这位用户很可能是专门倒卖手机的“黄牛”,胡说一通,没有实际体验就发布恶意差评后再把手机卖出去。

笔者觉得如果消费者觉得已购买产品不好用或者是有缺点,只要因为不了解产品造成的,法院一般也就是判删除,但消费者不可能刚买到手就说用一周,这是带着明显恶意去评价,这也是法院判定依据。

该用户购买的小米10至尊纪念版真的像评价的那样“发热50度,拍照不清晰、卡顿”吗?小米10至尊纪念版搭载的是去年旗舰芯片骁龙865,顶级性能再加上小米MIUI系统,新机刚入手卡顿情况是几乎不会发生。相机模组配备的是120倍超长变焦潜望式镜头,4800万像素主摄加上4800万像素超长焦镜头,这个硬件组合怎么会出现成像效果不清晰?

小米作为国内知名手机大厂,小米10至尊纪念版售价高达五千多,搭配的硬件都是顶级水平,怎么可能刚买到就出现一大堆问题。

最后,笔者希望各位还是要以理性、客观为主,用事实说话,有问题提出来沟通解决,绝不能去捏造虚假问题抹黑品牌。如果图一时嘴快,伤人于无形,最后不可避免地要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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