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智能化| 一套弱电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第一节总则
1.1.1.说明
A.本承包单位须根据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及图纸的要求﹐设计﹑供应一套完善的调光设备控制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包括供应设备﹑接线﹑测试及试运转。
B.任何设备如未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内或图上提到﹐但为系统运转所需﹐也须包括在本合约工程内。
C.图标的设备之位置仅作指导用﹐其准确位置及所需数量须由承包单位根据所提供设备之性能﹐按最终的建筑图或内部装饰图于深化施工图上示明﹐提交工程师批准﹐并需与内部装饰承包单位密切配合。
D.投标单位在送回投标书时须呈上一份“技术建议书”﹐叙述该建议的系统及其配件符合标书的要求。同时须附呈有关的产品说明及制造厂的标准文件﹐详细叙述电缆、接线、连接设备等等﹐包括产品目录、规范、图表和显示特征的简图﹐每个投标单位的标书将根据技术建议书的清楚程度与完整程度予以评定﹐技术建议书的最低要求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详细的系统示意图。应根据招标示意图与初步设计图纸绘制﹐并加于以深化﹐以显示与系统网络相连的所有点的细节。
b.技术性的叙述﹐解释系统的总体概念﹐设备的类型与质量﹐容量、功能操作﹑速度和精确度。
c.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扩建方法﹐阐明在不同系统层次的局限性和最大容景。
d.本系统在环境方面的要求﹐包括每一个安装设备房内的温度、湿度、设备用电及间距。
e.详细叙述在硬件结构各种层次中﹐系统任何部件发生故障所产生的影响。重点应放在对系统反应的影响以及发生这种故障时仍能运行的系统容量份额。
f.在现场进行测试的步骤。
g.为业主而举办的培训计划建议。
h.根据规范的要求制订的维修合同样式本供业主研究。合同还须包括对系统内容增加和修改时的单价。
i.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须符合建筑总合同中有关各种活动的工作程序所规定的制约。
j.建议的组织架构表﹐显示执行设计、工程、施工、测试与维修的工程人员的架构。
E.“ 技术建议书”的送呈不能被看作系统己被批准﹐也绝对不能解除投标单位应满足规范和图纸要求的责任。
F.所有设备的单价都应写在标书上﹐以便对将来的变动进行评估。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单位应包括运行所需的一切部件及零件。
1.1.2.送审文件
A.在正式书面获知中标后四星期内﹐订货和安装前提交下列各项供批准用
a.详细的设备和部件表﹐制造厂商的数据和样品。
b.接线系统图﹐详细的接线图及过程控制说明。
c.控制/指示屏之详细结构图﹐屏面布置和标签之名称。
d.对总承包单位土建配合要求。
e.建议的工地试验步骤和报告格式。
B.在竣工,即设备完成测试及交付使用前,必须提交下列各项供批准和审阅:
a.竣工图
b.完整的试验和试运转报告
c.制造商印制的安装,运行和维修说明,包括所有设备安装和操作程序,接线详图,回路接线详图,用作诊断的波形/电压详情,零件清单,建议的零配件清单, 维修和建议的维修内容和频率。
1.1.3.质量保证
A.制造商的资格证明除获特别批准外,承包单位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其设计须为认可的,并须由具有5 年或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制造商提供。承包单位须提交有关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B.适用的规范、标准和当地条例
a.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内所列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是指于签订合同时所颁布的最新修订版本。
b.若技术规格说明书内对某些要求未有列明标准,则有关的细节、材料、设备和工艺要求应遵照相关的国内或国际标准,取较高者为依据。
c.另一方面,其它国际标准如国际电气公司协会(IEC)、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美国电机设备制造业协会(NEMA)、日本工业标准(JIS)、中国国家标准(GB)、英国标准(BS)及其它国家的标准等,如其标准内容能与本规格说明书内所要求的标准相符时,则有关标准亦可接受作为设备的制造依据。若所建议的标准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所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应在设备定货前提出并提交建筑师/工程师批准。
d.所有弱电系统装置的施工应遵照当地的法规或条例等进行。倘若当地法规或条例对系统的设计,材料或设备的选型产生影响时,虽然本技术说明书或许没有特别指明,但所提供的系统、材料或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条例的要求。
e.倘若上述各技术要求之间互相出现矛盾和或发生抵触时,则应按下列次序先后作优先考虑处理,并以较高者为依据:
1、当地政府的条例,指令和规范;
2、公用事业公司的条例和守则;
3、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和图纸;
4、其它认可的标准。
C.本系统的设备须包括为实现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所规定之功能而必需的所有设备、机架及一切附件。系统设备中的主要项目须为同一制造厂商生产的最可靠型号。其中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必须保证于保养期终了后之五年期间仍可以得到供应。
D.由业主方确认本设备正式交付其使用后,提供在保养期(二年)内的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二节系统说明
1.2.1.系统概述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是分布式智能控制系统,通过网络系统将分布在各现场的控制器和控制面板联接起来,共同完成集中管理和分区控制。
1.2.2.系统目标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目标就是对酒店精装区照明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进行全面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以确保环境灯光达到酒店的期望效果,同时实现高效节能的要求。
1.2.3.设计原则
A.应采用先进、成熟的分布式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技术,把自然光和人工光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采用适合本项目的设计方案。
B.采用联网系统,以可编程液晶显示操作器进行对全系统编程操作。
C.会议中心有外窗的每个独立空间设日光探测器,探测器接入灯光控制器,依据室外光线强度调节室内灯光亮度。
1.2.4.系统技术要求
A.系统具有本地控制、自动控制和中心控制多种控制方式可供选择;
B.系统设可编程液晶显示操作器,设联网形式的中央控制,控制和调节功能可由就地控制面板或手持操作器完成完成。
C.中央工作站停止工作不影响各分区功能和设备运行,网络通信控制也不应因此而中断。
D.系统分区控制完全独立,互不干扰,一个分区停止工作不影响其他分区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任意分区中任意器件损坏也不影响本区内其他器件正常工作。
E.分区通信线路的中断不影响分区的正常运行。
F. “预置值”和“预置场景”是由不同灯路在不同亮度值时所建立的特定照明场景或照明模式。
G.网络中所有设备都采用相同的通信协议。
1.2.5.网络技术
系统应采用总线形的网络拓扑结构,其规划、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A.按设计实现中心集中控制、区域集中控制,在需要时加入适当软件和联网控制模块即可满足集中监视的要求,无需另外再增加设备硬件;
B.采用的通讯协议应为国际行业标准可接受的通用协议(如DMX512 或等同)
C.与系统规模相适应;
D.尽量减少故障波及面;
E.系统易于扩展;

第三节系统设备
1.3.1.系统硬件
A.总控设备:可编程液晶显示操作器或电脑
B.前端设备:调光控制模块、开关控制模块、控制面板
C.通信设备:网络管理器(按区域控制)
D.其它设备:多功能智能探测器
E.在每个调光空间预留2 个回路(每回路不少于2000W)作为备用,尤其宴会厅空间和大堂,连续会议室空间可统一预留3 回路(每回路不少于2000W),无需每个空间单独预留。
F.宴会厅、大堂的灯具采用的是带变压器的PAR 灯,本承包单位需为带该种灯具的每条回路,预留20%的功率余量以满足低压启动时克服电流带来的启动压降。
G.日光探测器:Lux 范围 5-5000 lux,靠外窗吸顶安装;串行通讯接口RS-485;支持Dynet协议。工作温度0° to 45°C 环境,IP防护等级不低于20。
1.3.2.调光控制器总体技术性能
A.控制器满足CE 和EMC 标准以及相应的国家/国际标准。
B.控制器输出回路都配有6KA 容量不同电流规格的C 型热磁断路器。
C.所有回路输出都清楚的标明能连接应急灯。
D.每个调光器进线端独立带断路器。
E.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器可采用三相或单相供电。三相供电中每相都有独立的内部直流电源,任一、二相电源失效时仍能保持控制电路正常工作。
F.可配置当控制器断电后恢复供电时,调光器可恢复到下列状态之一:
a.所有回路都导通。
b.所有回路都断开。
c.所有回路都恢复到断电前的状态。
d.所有回路开启到规定的场景。
G.控制器可响应网络的“紧急”命令(联网状态下),一旦进入“紧急”模式后,所有控制器的输出回路全被接通,直到收到“非紧急”命令为止,在“紧急”模式时,控制器不再响应网络中任何其它命令。
H.控制器有一个可设置的开启延时功能,用以设定从电源恢复到控制器接通之间的时间。
I.控制器应可以能接受不同的通讯控制信号,分别为RS485、0-10VDC、DMX512和无电压的触点闭合信号或信号组合。
J.控制器的每个回路能配置多到0-255 个不同区单独控制。
K.调光控制器输出回路可由软件设置成调光通道或者是开关通道。
L.所有调光输出回路可设置成最大或最小的亮度等级。
M.调光器回路的漏电流不超过15 毫安。
1.3.3.调光控制模块(中央集中联网)
A.要求采用一体化箱体式结构或经报业主批准;
B.光的亮度调节必须为连续和线性变化。调光模块必须具有照明设备的能力,当线电压有±10%变化时输出电压应稳定;
C.调光渐变时间0~20 分钟可调;
D.调光模块具有抑制高次谐波干扰的功能,符合国际抗干扰标准;
E.调光模块每个负载输出回路应有一个电路断路器用于当调光器在过载或短路时切断电路;
F.所有调光模块都有手动旁路功能,以利于工程维护及紧急故障处理;
G.调光模块具有自身散热的功能,允许墙面明装,因自身的发热不影响控制功能;
H.具有本地服务开关方便系统设置和管理;
I.内置不少于48种场景,具有场景断电记忆功能;
J.具有消防联动信号接口;
K.系统应实现与智能集中控制系统(例如CRESTRON)实现集成。
L.系统应实现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应急照明。
M.调光回路不能任意合拼。
N.提供各类型兼容的调光控制器包括:
a.用于白炽灯和电感变压器霓虹灯调光控制的前沿相控调光器。
b.用于带有可调光后沿电子变压器低压灯的后沿相控调光器。
c.用于控制高频镇流器的继电器开关回路和带有0-10VDC 控制电压,数字信号接口(DSI)或可寻址灯光接口(DALI)控制高频镇流器的控制信号。
d.用于电压脉宽调制(pwm)调光控制的LED 调光控制器。
O.相控调光器技术性能包括且不限于:
a.调光器采用SCR 可控硅器件作为主电源控制器件,可在满载情况下,承受4 倍电流冲击。当一个可控硅失效后不会产生不对称波形输出,对变压器负载灯的直流成分小于±1VDC。
b.每个调光器都有正向馈电的电压调节,当主电源每个周期输入电压有±10%改变时,调光输出还能保持恒定的亮度值,无闪烁。
c.无论是主电源还是发电机电源输入频率每秒有2Hz 变化时,调光输出还能保持恒定的亮度值,无闪烁。
d.具有电子的软启动开关,使灯在开启时灯的亮度在0.5 秒内能平滑地上升到需要的亮度。
e.每路输出通道都有扼制高次谐波干扰的线卷(Choke),限制通道瞬时切换时的电流上升时间。
f.调光器的效率大于95%。
g.调光器按负载类型有不同的调光曲线,能平滑连续调光。
h.调光器稳定工作的最小负载不小于最大额定值的5%,控制器产生的热量不大于灯负载的5%。无负载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i.调光器能承受雷电的电冲击测试。
P.高频镇流器调光控制器技术性能包括且不限于:高频镇流器调光控制器除每个回路有继电器开关通道外还有控制调光的0-10VDC,DSI 或DALI 的低压控制输出。
1.3.4.开关控制模块
A.要求采用一体化箱体式结构或经报业主批准;
B.开关模块具有抑制高次谐波干扰的功能,符合国际抗干扰标准;
C.所有开关控制模块都有手动旁路功能,以利于工程维护及紧急故障处理;
D.具有本地服务开关方便系统设置和管理;
E.内置不少于48种场景,具有场景断电记忆功能;
F.具有消防联动信号接口
1.3.5.控制面板
A.控制面板可编程实现场景切换功能、面板锁定、分控和总控功能切换以及渐亮渐暗等功能;
B.具有 86 型和120 型各种类型和各种材质的控制面板系列方便业主选用;
C.控制面板都应该是通用的,通过开关可初始化为:
a.选择一个预置场景。
b.设定一通道到某一亮度等级。
c.启动/停止一个任务。
d.链接(Join)或取消区域链接。
D.可在一块控制面板上按照设计要求设定不同数量的按钮,对应按钮实现不同的开关、调节或场景控制。并须提供丝质印刷的标签或经业主批准的印刷说明,并与面板组合成整体。
E.按照设计图纸提供面板,类型和按键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1.3.6.智能探测器
A.光感单元PE 部件-日照补偿动态检测范围5-≤2000lux 可预设置
B.远红外PIR 动静检测-范围2-15 米(25℃)
C.远红外IR 遥控接受-范围6 米
1.3.7.可编程液晶显示操作器(设中央控制系统时不含此项)
A.可控制范围:255 个区域,每区255 个通道;
B.可控制场景:96 个场景;
C.可控制任务:250 种事件、16 个任务;
D.渐变时间:从0~20 分钟可设置;
E.每个事件可选择到一星期中的某些天和某一时间
F.综合的灯光控制时序;
G.面板密码锁,提高安全性能;
H.采用LED 背光照明的大液晶监视显示屏;
I.可直接由网络电缆线供电;
J.掉电以后数据可保存在EEPROM 存贮器;
1.3.8.控制器机箱结构
A.控制器机箱是挂壁式墙装或标准机柜安装结构,由1.2mm 厚钢板弯折焊接制成,箱体顶底部都有通风栅孔,用于流动空气排热。。
B.箱体内电子/电气零部件在周围环境温度0ºC 到40ºC 时都能保持正常稳定工作。
C.箱体内为供电电源线、灯路负载线和网络通信控制信号线的连接提供完整的连线端子,并都标有连接性质的标志或文字。
D.安装接线或维护控制器都在箱体正面进行,电源线和灯路负载线可在箱体顶部的可移动盖孔中穿过。
E.控制器为每条输出通道提供旁路(ByPass)开关,用于当某一路发生故障后仍能保持灯路常亮的输出。
1.3.9.时钟管理器(设中央控制系统时不含此项)
A.时钟管理器可直接与网络相连,用于区域网络控制或全局网络。
B.时钟管理器可以带有年历,并能计算出一年中任何时候日出和日落的理论值(通过经纬度来决定的)。
C.时钟管理器能够在规定时间启动任务或启动时序事件,或按一周中,一月中或一年中某一天的日出日落不同时差启动“事件”。
D.时钟管理器最多可设置256 个事件。
E.时钟管理器内部有一个“任务引擎”允许通过面板完成条件逻辑和时序逻辑。系统不接受依赖外部逻辑处理器或中央逻辑处理器。
1.3.10.系统软件
A.可编程液晶显示器软件
B.系统调试软件
C.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能提供开放性通信接口协议及编程操作说明,在有需要时可与AMX,Crestorn等厂商的AV 产品直接连接,或直接与国际知名的BA 系统相连接。
第四节施工
设备的安装及工程布线由电气承包单位负责,但线缆接线由本承包单位负
责。
第五节调试
A.调试前应检查接地并做好记录﹔
B.按施工布线图对各回路进行校验﹐检查以确保接续正确﹑良好﹑编号无误
C.按设计图纸及产品说明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逐个逐项接通调试﹐以确保系统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第六节竣工
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A.完整竣工图(含平面图﹑系统图﹑安装大样等)﹔
B.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C.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调试检验记录﹔
E.完整的产品说明书﹐维护及操作手册与产品资料﹔
F.竣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