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了怎么办?
前言
很多人都被理财、贷款、买房一条龙的电话骚扰过,使用各种骚扰拦截都没有效果。前些年我在某母婴平台为家人购买一些儿童用品,结果那段时间总是有人以给婴幼儿拍照、报名少儿英语等名义联系我,简直不胜其烦,到底谁泄露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呢?
前段时间知网因为未按照法律规定采集个人信息被处罚5000万的事情上了热搜。
律师说法
我们平时手机上下载某些APP后,经常被索取手机通讯录、录音视频功能等权限,事实上,这些APP在为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根本并不需要用到这些功能或信息,这种情况就涉及到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的情况了。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有关个人信息处理者和信息处理的相关事项,包括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和联系方式、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种类、保存期限,以及个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
第二十三条规定,
“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接收方应当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那么很多APP向客户索取手机通讯录、录音视频功能等权限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必要原则,如果我们个人信息被非法滥用怎么办?相关人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不久之前,五名高铁站员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刑,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等人利用其作为职务的便利,查询销售“明星”的乘车信息售卖给其他人,共计获利19万元,
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人9个月至3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等人均提起上诉,最终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达到5000元的10倍,即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如果是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从业人员,违法所得的数额是折半计算的,一半以上就达到从重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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