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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死 深圳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一号道路项目10·23事故查明

2023-07-05 23:52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今日(7月5日),本报从深圳市光明区政府获悉,深圳10·23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一号道路项目车辆伤害事故原因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10月23日,在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一号道路项目工地隧道出口处,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调查显示,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光明科学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军。代建单位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荣秀。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文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君。专业分包单位为深圳市鼎诚鑫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婧。劳务分包单位为自贡嘉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正涛。


经查明,2022年10月23日上午9时05分左右,装载机作业司机(成某玉)在隧道口路基转运渣土,装载机倒车完,掉头后发现装载机侧前方有一名工人倒地,装载机司机随即停车,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工人(冯某焱)已倒地被装载机压伤,自贡嘉宇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周某军在9:08拨打了120,120约在9:22分到达事故现场,对受伤工人进行抢救,大约在10:13分120急救中心确认工人死亡。

调查组经过缜密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冯某焱安全意识淡薄,违反管理制度要求,擅自穿越装载机作业危险区域,不慎被车辆碾压死亡。成某玉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在没有人员指挥、未完全确认装载机后方安全的情况下倒车作业,致使与后方经过的死者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1.深圳鼎诚鑫公司对自贡嘉宇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公司电工冯某焱、装载车司机成某玉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自贡嘉宇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未有效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未及时消除公司电工冯某焱、装载车司机成某玉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深圳鼎诚鑫公司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自贡嘉宇公司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深圳鼎诚鑫公司主要负责人钟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自贡嘉宇公司主要负责人顾正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行政处罚。

自贡嘉宇公司工人成某玉,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建议由自贡嘉宇公司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文|中国基建报 唐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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