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蚂蚁集团?这家公司商标侵权被判赔100万!

近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庆德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原告蚂蚁科技公司认为,被告为海南庆德大信息公司恶意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蚂蚁贷款借呗”、“蚂蚁借呗贷款花呗”、“蚂蚁贷款”标志,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最终杭州法院判决:海南庆德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给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等。
商标侵权案屡见不鲜,那么哪些行为会侵犯商标?
《商标法》第5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可知,海南庆德公司在金融贷款产品上使用的“蚂蚁贷款借呗”“蚂蚁借呗贷款花呗”“蚂蚁贷款”标识,与涉案商标主要部分一致,且使用了蚂蚁集团企业字号中具有极高显著性的“蚂蚁”字样,恶意明显,极易构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也构成对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商标作为品牌的视觉形象核心,只要一点点冒犯,大品牌企业一定会用力维护。
这个案例给广大企业朋友提了个醒,对商标的宣传使用一定要谨慎;同时建议企业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使用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