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沐浴露报关公司,代理申报思路【报关报检无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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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沐浴露报关公司,代理申报思路【报关报检无烦忧】
沐浴露又称沐浴液、沐浴乳,是沐浴时使用的一种液体清洁剂,通常装在泵式容器中,只需要通过下压即可使用。身体清洁是需要进行大面积的清洁,同时,还需要在使用时产生泡沫。因此,通常沐浴露具有良好的起泡性。
进口沐浴露收货人所需具备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C.沐浴露经营范围
D.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沐浴露等产品,其余化妆品均须做好沐浴露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沐浴露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进口沐浴露一般流程为:
注册沐浴露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沐浴露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合法销售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准备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一般进口沐浴露客户关注的问题:
①沐浴露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沐浴露海关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沐浴露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沐浴露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沐浴露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沐浴露海关申报等其他问题
⑦进口沐浴露如何向海关申报
⑧进口沐浴露中文标签哪个环节黏贴查验
进口沐浴露申报注意要点:
1.进口沐浴露报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沐浴露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3.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取消进口沐浴露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国家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沐浴露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沐浴露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进口沐浴露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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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保税仓库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保税仓库进出境仓储及转口货物,指从境外进口直接存入保税仓库、保税仓库出境的仓储、转口货物,以及出口监管仓库出境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1233”,简称“保税仓库货物”。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适用于经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进出境和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境货物。包括从保税仓库提取用于外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的物料。
(二)不适用本监管方式的情况
1.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进口自用的货架、办公用品、管理用具、运输车辆、搬运、起重和包装设备以及改装用的机器等,其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2.从保税仓库提取用于本国籍运输工具或用于维修境内设备的仓储货物,按进口申报,其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lO)。
3.保税仓库进境货物销往境内,按货物运出保税仓库的实际用途填报相应的监管方式。
4.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退仓货物,分各种监管方式。
5.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其监管方式分别为“保税区仓储、转口”(1234)、“物流中心进出境货物”(6033)。
6.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转为正式进口的,在仓库主管海关办结出仓报关手续,填制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填写“1200”,进口报关单按实际进口监管方式填报。
7.保税仓库寄售维修零部件申请免税出仓的,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应为“无代价抵偿货物”(“3100”)。
清关知识每日学:
出口乙醇包装重点检验内容(散装除外)
(1)申请信息及实际使用包装上标记的危险类别或项别与规章范本(TDG)危险货物一览表的一致性。
(2)容器的包装类别应等于或高于盛装的危险货物要求的包装类别,例如当出口乙醇要求的包装类别为Ⅲ类时,实际可使用II类或Ⅲ类危险货物包装盛装。
(3)选用的容器应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可能与危险货物接触的包装容器、密封件、吸附材料等都不得发生任何影响容器强度及发生危险的化学反应。
(4)包装件外表应清洁,不允许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
(5)内装的危险货物不得撒漏在容器外表面、内外容器之间。
(6)包装件单件净重不得超过规章范本和相应运输方式《国际危规》中规定的重量,也不得超过包装容器通过性能检验测试允许的最大毛重。
(7)乙醇应灌装至容器容积的98%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