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侵权行为
2023-06-11 13:04 作者:peterlee321 | 我要投稿
我坐地铁去市里办事,但中途被地铁人员拦下,问其原因地铁 人员说不清楚,还强制让我把手中的水放下,我反驳说,你难道不让 我喝水? 我感觉已经侵犯人权。并且限制我的自由,要求必须跟他走 一趟,否则对我采取强制措施。于是被带到凤栖路警务室。进行强制 搜身,并且要求掏出口袋内的东西,已经违背群众意愿。还威胁恐吓 称如果不掏出将对我采取强制措施。我当时感觉对方的行为非常过度, 已经侵犯公民人格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 权。当时被迫照其所做,掏出所有东西。但是并没有对我中止侵害, 变本加厉给我带上手铐。我第二次问其原因,对方以无法告知为由, 拒绝解释。当我第三次问其原因的时候,已经两个小时,对方勉强告 知,我违法犯罪。我当时一脸困惑。我说我并没有违法犯罪。对方说 我说的不算。我想我自己是否违法犯罪难道自己不清楚?只能任由对 方摆布,听之任之?不能替自己辩解吗?对方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 法,但是不仅不承认,还给予狡辩。掩盖事实,推卸责任,偷换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