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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物实验室放射性物质操作规则及个体防护

2023-07-16 16:46 作者:万融实验设计与建设  | 我要投稿

从事放射性物质操作的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辐射区域、实 验区域、放射性废弃物区域及记录和应急反应。

(一).辐射区域

(1)只能在指定区域使用放射活性物质。

(2)只允许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

(3)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包括实验室工作服、防护眼镜及一 次性手套)。

(4)监测实验人员的辐射暴露。

使用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室,应设计成便于防护、清洁和清除 污染的造型。放射性核素的操作区域应位于与主实验室邻接的小 房间里,或位于远离其他设施的实验室指定区域。辐射区域的入 口处应张贴国际辐射标志。

(二)实验区域

(1)使用溢出盘,内衬一次性吸收材料。

(2)限制放射性核素的用量。

(3)在辐射区域、工作区域及放射性废弃物区域,设置辐射 源的隔离防护装置。

(4)辐射容器用辐射标志标示(包括放射性核素种类、活性 及检测日期)。

(5)工作结束后,用辐射计测量工作区域、防护服和手的辐 射情况。

(6)使用经适当保护的运输容器。

(三)放射性废弃物区域及记录和应急反应

(1)要经常从工作区域清除放射性废弃物。

(2)要正确记录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处理情况。

(3)要筛查超过剂量限度物质的剂量测定记录。

(4)要制订并经常性操练应急反应计划。

(5)应急反应中首先要帮助受伤人员。

(6)要彻底清洁受污染区域。

(7)如果可能,向安全办公室请求协助。

(8)书写并保存事故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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