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热兰遮城日志① 编辑体例

2023-07-10 17:24 作者:桑叶chain  | 我要投稿

日月镜子(?)镇楼

来源:台湾日记知识库  https://taco.ith.sinica.edu.tw/tdk/熱蘭遮城日誌

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志》(台南:台南市政府,2000)

日记简介

荷兰人曾于1624年至1662年统治台湾长达38年,当时「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为确实掌握殖民地,要求各分据点逐日记载殖民地大小事件,经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转送回荷兰,这些纪录以荷兰文撰写而成,其中与台湾相关的珍贵史料,即为今所称的热兰遮城日志。荷兰治台最初四、五年为日志的草创期间,书写尚未成定制,直到1629年才开始成为例行公事,故荷文本《热兰遮城日志》就从1629年编起,终于1662年。日志内容详实记载荷兰人对台湾的管理及当时各地情势、从事航运贸易活动的状况等,其中亦可见许多关于原住民的记载。此份从荷兰治台初期,至打败西班牙人,到最后郑成功登台,荷兰退出台湾的连续性纪录,为研究荷治时期台湾的重要史料。

长官历史

荷兰治台时期(1624-1662),于台湾设有最高行政长官(Gouverneur),负责处理台湾行政商务。历任台湾长官名单如下:(11624-1625年的Martinus Sonck(宋克)、(21625-1627年的Gerard Fredrickszoon de With、(31627-1629年的Pieter Nuyts(纳茨)、(41629-1636年的Hans Putmans(普特曼斯)、(51636-1640年的Johan van der Burg、(61641-1643年的Paulus Traudenius(德老典)、(71643-1644年的Maximilian le Maire、(81644-1646年的François Caron、(91646-1650年的Pieter Antoniszoon Overtwater、(101650-1653年的Nicolaes Verburch(富尔堡)、(111653-1656年的Cornelis Caesar、(121656-1662年的Frederick Coyett(揆一)、(131661年来台,因战事与天候等因素未到任的Herman Klenk van Odesse。而书写日志,做为向东印度公司报告的附加文件,一直要到1629Hans Putmans(普特曼斯)被任命为第四任台湾长官,才开始被要求成为例行工作。

收录范围

《热兰遮城日志》原是曹永和等人整理编辑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档案中与台湾相关纪录,于19862000间陆续出版荷文本4大册;为利此珍贵史料的应用,台南市政府邀请江树生等人进行翻译计画,并于2000年至2011年间出版中译本。此部日志得以上网开放利用,特别要感谢本部日志出版单位台南市政府文化局与译注者江树生的授权。截至目前为止,本所已将《热兰遮城日志》的全文及注解内容完成数位加值工作并收录于本知识库,日志年代始于1629年,终于1662年,共计5,474篇、约207万字,欢迎各界多加利用。

编辑体例

本部日记主要系以日记纸本出版品进行加值运用,收录于本知识库时,原则上是依出版品的内容校定。然,为利电脑数位化作业与提升使用者资料库检索与浏览服务,或有所增修,编辑凡例如下(详见出版品):

1.  热兰遮城日志》根据荷文本全文翻译。荷文本全称如下:

§  第一册:《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Taiwan, 1629-1662》, Deel I:1629-1641. uitgegeven door JL Blusse, ME Van Opstall en Ts'ao Yung-Ho (Rijks Geschiedkundige Publicatien, Grote Serie 195), 's-Gravenhage, 1986.

§  第二册:《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Taiwan, 1629-1662》, Deel II:1641-1648. uitgegeven door JL Blusse, WE Milde en Ts'ao Yung-Ho (Rijks Geschiedkundige Publicatien, Grote Serie 229), Den Haag, 1995.

§  第三册:《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Taiwan, 1629-1662》, Deel III:1648-1655. uitgegeven door JL Blussé, WE Milde en Ts'ao Yung-Ho (Rijks Geschiedkundige Publicatiën, Grote Serie 233, Instituut voor Nederlandse Geschiedenis), Den Haag, 1996.

§  第四册:《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Taiwan, 1629-1662》, Deel IV:1655-1662. Uitgegeven door JL Blussé, NC Everts, WE Milde en Ts'ao Yung-Ho (Rijks Geschiedkundige Publicatien, Grote Serie 241). Den Haag, 2000.

2.  本文与注释中有()括号者,为荷文本原有的括号;有〔〕括号者,为译者加入的解说。

§  出版品《热兰遮城日志》第四册1655-1662年,原以【】括号表示译者加入的解说。收录于本知识库时,为利日志内容格式标准化,一致调整为〔〕括号。

3.  注释号码后面()括号内的数字,为荷文本原注的号码。无()括号者,为译者所注。

4.  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原则上保留原有的写法。十七世纪荷兰人根据听闻,拼音书写,因此同一人名、地名等名词常有不同的拼写法。其中,已为我国学界通晓的人名与地名,于第一次出现时,中文之外还附记原文写法,以后就基本上只写中文名称,例如:李魁奇(Quitsicq)、钟斌(Toutsailacq)、特劳牛斯(Traudenius)、普特曼斯(Putmans)、麻豆(Mattauw)等等。

§  《热兰遮城日志》第三册1648-1655年,针对我国学界通晓的人名与地名,则直接写中文名称,不附记档案原有写法。

5.  船名,原则上都保留原有的拼音写法,并于船名后面加上一个“号” 字,以便识别,例如:新港号、打狗号、Domburch号、Diemen号等等,均为船名。

6.  遇有不常见的文字,原则上在译文后面用括号〔〕保留原文,无法翻译的专有名词或不知何处的地名,均保留档案原有写法,留待以后研究。

7.  日志中有插入其他文件的情况,遇此情况,会在所插入文件的首尾各加一个记号,作为识别。

8.  日志里,在插入的文件中有时“再插入” 其他文件,在这情况下,会在“再插入” 的文件的首尾各加两个□□记号作为识别。

9.  出版品本文中有翻页图案者,即原档翻页处,其后的fo.或fol.,即folio,代表原档的页码。原档一般都一页有两面,第一面有页码,第二面无页码。学界通常在页码后面加上一个拼音字「r」抑或是不特别加拼音字,表示正面的页码,在页码后面加上一个拼音字「v」,表示反面的页码,中文本也如此沿用。(另请参阅第一册A卷1929年注1)而针对原档页码,收录于本知识库时,仅会以灰底标示,以示区别。

10. 针对荷文本编者另外补充的资料、日志中插入的文件资讯或书信等,出版品会将文字以改斜体、标楷体、加上网底等格式区别,收录于本知识库,一律以斜体字表示。

11. 日志中偶有跨日的纪录,收录于本知识库时,所有内容以置于最后一天为准。例如:1633年6月10,11,12,13日,为跨日的纪录,内容即置于最后一天「热兰遮城日志/IE/1633-06-13

12. 日志第四册到1662年2月9日结束,这天VOC的人员撤离热兰遮城堡,正式结束荷兰人在台湾的占据。但是,当时巴达维亚当局编辑档案的人,把荷兰人撤离城堡,在等候船只出航期间的一些来往书信、指令、备忘录等文件,也按照日期的前后收编在日志之后,这些文件,中文本以附录的形式编号置于日志之后,用以方便引述。

全书目录

希望对您有帮助!



热兰遮城日志① 编辑体例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