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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百年 下 旧社会扶余的小店、花子房(一)

2023-02-17 06:15 作者:俺们地球村那点事儿  | 我要投稿

作者:关士杰 一,小店 伪满时期,扶余县城的小店不下10余家。 小店的设备,较之客栈简陋,因而店费便宜,适于一般生活较低的过往行人、小商贩、跑海的、要饭的等人居住。 这里的风俗,无论那种小店,门前都要挂个梨包(亦称花婆),作为本行业的幌子。即使是店门上横匾已明白写出某家小店,但也要照样挂个梨包。也许是因为旧社会识字的人太少的缘故吧。每逢旧历年,各小店门上,都喜贴“孟尝君子店,千里客来投”等字样的对联。按其所接待的客人来说,大体可分为5个类型:1.江湖店;2.过往行人店;3.买卖店;4.官司店;5.特殊店。茲对各种小店分述如下: (一) 江湖店 县城南门外,有一提家小店,是个江湖店。因地处县城的专庙及娱乐场所的集中点,故来往店客,多半是走南闯北的生意人。他们当中,用其行话来说,有“金买卖”、“汉买卖”、“吃绺子的”、“挂子”等等。 凡是摇卦的,摆奇门的,都属于“金买卖”一类。而卖药撂地的,则是“汉买卖”。内有“草汉”、“土汉”、“坨汉”(都是指所卖药而分。膏药就是“坨汉”)。说书唱戏的叫“吃绺子”的。打把式叫“挂子”。上述这行人都是愿住提家小店。 这小店对新来乍到的艺人,代为介绍演出场地、书馆、茶社以及伴奏人员。这对艺人们帮助很大。他们感到方便,由此一传十、十传百地就把这个店的名誉抬起来了。 (二)过往行人店 伪满和光复不久,扶余一中附近,仍存两家旧店,一是万家,一是刘家。两家小店,均带家眷,人称夫妻店。这里距县医院较近,医院的床位,常感不足,远地来此就医的,多居于这两家店里,店中备有药壶,也可以代为煎药,为患者创造了方便条件。因此当患者病愈离店时,都要向他们致谢意。并且说:“店内方便大,出门如在家。”其他有来县办事的,以及乡里人来县看电影的,亦多来此住宿。 伪满康德年间,北门外有个尚家小店。尚掌柜的是“丘八”(旧社会对当兵的蔑视称呼)出身。他本着四海之内皆朋友的信心,对来往下事的军政人员、跑江湖的、商贩、花子等,乐于接待。店房靠近北门伪警察分所,警察经常抓一些“经济犯”、小偷、小绺,所谓“卫生不合格”的人员,以及打仗斗殴者,进行勒索。尚掌柜一听有这等事,便主动地出面调解,结果多是当事者出了钱,警察满了意,中间人赢得了两面光,才算了事。因此,尚掌柜成了当时北门一带私官两相中,不可缺少的人物了。 此外东门外还有个杨家店,南门外李长好小店……这些店也都属于过往行人店,一般都没有单间,大都是平炕,宿费少,因而更适于贫苦住宿者的心意。 (三)买卖店 买卖店,大都在乡村,龙山行挑、货郎挑、背包卖货商贩的投宿地,也以梨包为幌子。村里店少,客复杂,所以有的买卖店,除接商贩之外,就不分什么江湖的、跑海的、过路的,花子乞丐均准住于一店。初来住店的,多要向掌柜的道声辛苦,然后由店掌柜的指定铺位,如某某老客或掌柜的占用炕铺第几位,挑子、物件放在何处…… 掌柜的以多年的经验,总是以“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特点来安置住宿的,这既有利于店家的看管,也便于店客们的闲谈。店内还有锅灶,可供店客自行做饭,也有自带干粮的。 货郎住店,有钱给钱,无钱给货,花子住店,给钱或给点粮米、干粮。店座墙上,多贴有“自照衣帽”、“银钱交柜”、“莫谈国政”等字样。用以提醒旅客注意,以免事后麻烦。买卖店里很重视信誉,如果某家店房,常发生偷盗事件,不但失盗客人不答应,就是其它各店也各有议论,并且要当个新闻,给你向外传播,名声一臭,影响生意,因此店东见有可疑之人或店客多时,夜间要设专人照顾,以保安全。 (四) 官司店 所谓官司店,是为了招待乡村人进城打官司而开设的。有些农民因受欺压、剥削或财产争端,势至忍无可忍之地,乃进城告状。但城里又无亲友可投,且不晓打官司的一切手续,只能住在官司小店,想在店内“代书”们的身上,讨个耳目。 一般经营这种客棧之人,多是以往在官衙、监狱作过事的人员。如伪满时,“公巨栈”的刘德、“永丰栈”的张永年、“协昌”的刘志等3人,他们对于诉讼程序都是内行。在官衙里吃得开、行得通。这种店多半坐落扶余城西街县街附近。店里还有专门写诉状的人,例如姜子布、石玉堂等人。如果你要打官司,住在这种店里,就不用外找写状的人了。另外在呈递诉状时,衙门里必须要你找个铺保,以便随时传讯,店内可以给这个投呈诉状的人出个保条,这样,每日须缴保条费,保条费一般与店费等价。倘若案情严重,保条费要加倍提高。这时告状人才刚刚察觉到“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的真实情况。 几家官司店,也有竞争,这要看各家走通官衙的神通大小、写状人的手笔高低及招待态度的好坏等等条件,而博得告状人们的慕名来投。 (五)特殊店 伪满时,扶余县城除有以上小店之外,西门外还有一家于家小店。虽然也同其它小店一样挂着梨包,但这个店里,所做的生意则与其它店迥然不同。被誉为“于家花柳店”。有人送给花柳店两句话:“野鸡满屋飞,光棍有家归。”这两句话,就道破了该店的机密所在。 店主东名叫于风彩,生来一副奇特的形象,即头尖、脚小、肚皮大。人们讥之谓,具有几何图形的人物。即三角形的脑袋,圆形的肚,腿如圆规两根柱。 这个出奇的人物,其所做所为,亦不寻常,他每天手不释捻珠,遇有庙会,就亲临佛前,顶礼膜拜,俨然一位佛门大弟子。可是他又经常与伪警察、特务们暗中勾结,狼狈为奸,敲诈勒索,无所不为。 花柳店的旅客,经常多于别家,昼夜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特别是蓬头垢面的地痞流氓多,浓妆艳抹的野妓暗娼多。于风彩喜作红媒,一旦牵成线,便为其安排单间,方便了许多临时夫妻,借此,于的收入高出于其它店的数倍。面对这些苟且蝇营的勾当,当时的伪警察所了如指掌,但竟置若罔闻,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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