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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在整部小说形象中减轻了它的生活意义上的比重

2023-02-17 00:26 作者:bili_33878710483  | 我要投稿

《红楼梦》是清人小说,大抵产生于乾隆年间,此书最初有全本手稿传世,即程甲本。但流传范围和影响力很小。很明显的一点是,当时的文化名人,比如活跃在乾隆朝的纪昀、袁枚等,均没有在其著述中提到过《红楼梦》。


众所周知,有清一代,文化高压,思想钳制,大狱迭兴,康雍乾三朝尤其酷烈,所以清朝既没有产生像王阳明、李贽一样的大思想家,在《红楼梦》之前,也没有产生像明朝人所著的《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金瓶梅》一样具有巨大影响力和崇高历史地位的文学巨著。


于是,在清朝的小说家习惯于拾前人牙慧,进行小说“再创作”的大背景下,创作风格和题材都独具一格的《红楼梦》开始渐渐受人追捧。


此前的小说,从没有以如此写实的手法表现才子佳人、王公贵族的日常生活、社会活动和真情实感,因此让善于意淫的骚人墨客顿时如获至宝,有了一种和今天的人们通过“艳照门”窥伺明星大腕极度私密一样的快感。


可以说,《红楼梦》丰富了穷酸文人的想象,为他们打开了一扇可以饱览上层社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生活的窗口。


满足了需求,产生了快感,该书就渐渐风传,并在传播过程中产生了“脂评本”。此前,刊印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的程甲本,一直被视为《红楼梦》的母版和完整版。“脂评本”《红楼梦》产生之后,为这本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红楼梦》中出现的角色人物和涉及到的历史与传说人物,有人做过统计,共出现了721个;另外提到了古代帝王23个,古人115个,后妃18个,列女22个,仙女24个,神佛47个,故事和传奇里人物13个,共262个,这两项加起来总共有983个之多。


我研究了一下,还有一部分人物,甚至很重要的角色人物没统计到。由于现存《红楼梦》内容属于原著的只有前八十回,而八十回后还会出现多少人物,那还是很不确定。因为后面发生了很多呼之欲出的故事。比如,我们可以肯定的妙玉在瓜洲渡的情节,王熙凤知命强英雄情节,贾府被查抄等重大故事场景,必定会有前文未出现过的角色人物参与进来,总数超过1000人是必然的。


这里,我只挑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四个主要人物,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这四个人物是我们把握《红楼梦》思想内涵的关键。


《石头记》的前身是《风月宝鉴》。在《红楼梦中一些风物的特殊寓意是解读思想内涵的关键》一文中,我对一些有特殊寓意的风物做了两大阵营归类。其实在人物方面也可以做这样的归类。有兴趣的读者如果根据作者的感情倾向性,对书中的人物进行阵营归类,一定会有很多惊喜发现,从而对《红楼梦》的认知有新的收获。


先说贾宝玉。贾宝玉的大名究竟叫什么?作者不断地设置悬念,但始终没有给出直接的答案。


例如,林黛玉进荣府时说道:“舅母说的,可是衔玉所生的这位哥哥?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宝玉,虽极憨顽,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况我来了,自然只和姊妹同处,兄弟们自是别院另室的,岂得去沾惹之理?”

 很多人喜欢而且习惯于寻觅小说的“主题”,或依它的题材分类规定小说的性质,对《红楼梦》,通常定性为以贾宝玉的爱情悲剧为中心而揭示封建社会行将崩溃的小说,这当然亦无不可。但任何一部堪称杰作的小说,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所能范围,“横看成岭侧成峰”,完全有理由把《红楼梦》称作爱情小说,或伦理小说,或社会小说,乃至广义上的历史小说,都无不可。以称作爱情小说来说,以描写男女爱情纠葛之多和线索之繁,中外古今似乎想不出一部小说能超过《红楼梦》,但是,我们实不忍心仅仅称它为爱情小说。




  《红楼梦》中除了专以追求“妖精打架”为目的的贾珍、贾琏们发泄淫欲的偷鸡摸狗之类,曹雪芹只是用以揭露卑下的灵魂和腐朽的生活,只能归之为色欲而不能称为爱情的情节之外,小说中确实充斥着爱情的戏剧冲突,有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以及薛宝钗的微妙的、隐若敌国的存在所引起的纠纷(小说中宝玉和宝钗双方都没有明确表示过爱情,由于“金玉良缘”的象征性的关系和黛玉的疑忌的渲染,才在读者的印象中牢固地树立起他们之间的三角纠纷。在这一关系里,宝玉自始至终是忠于黛玉的,他并未“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要说忘记,他见了史湘云、妙玉,乃至乡下摇纱车的女儿,也暂时要忘记林妹妹的);有宝玉和晴雯的爱情(花袭人的争夺和排挤,依其性格而言,只是奴婢取宠于主人和未来姬妾的地位的占有欲所驱使,不能算人格平等的爱恋); 有妙玉对宝玉的矜持的、隐秘的内心骚动和宝玉的柏拉图式的感情回报;此外,大观园内外还有好多起痴男怨女的情爱;司棋和潘又安的誓约,秦钟和智能的致前者以死命的偷情,尤三姐和柳湘莲的婚变,龄官对贾蔷的痴情,小红困扰于贾芸的挑逗,等等。这些使少男少女心驰神荡以至于舍弃生命的激情的燃烧里,暴露出了人物灵魂的全部秘密。爱情带出了人物性格,人物性格带出了社会关系。初一看,这些一宗宗互相激射、映带、对比的爱情纠纷,仿佛真是画面中耀眼的主题;再一看,这些爱情事件又都是这个大家族兴衰过程中的大大小小的插曲。爱情的光色固然服役于人物性格,是人物性格和他们的命运之实现; 人物性格又服役于社会性格,是社会关系及其法则之实现。于是,爱情就被溶化到社会关系之中去了,我们无权或不安于只称《红楼梦》为爱情小说了。







  也就是说,在曹雪芹,爱情诚然是他观照生活、评价生活的注目之点。或者说,生活中首先激起他的艺术感兴并强烈地震撼着他的,是人物的爱情和他们在爱情中的不幸命运,他想表现出他所感受的这些悲剧。但当作家的艺术思想深入下去时,促使这些人物活动、爱、哭、笑以及实现他们的命运的社会关系的底蕴,愈来愈清晰地呈现在他的面前,迫使他哪怕仅只是为了再现那激动了他的那群痴男怨女,也不得不把他们置于整个人生的蠢动中去。他必须站得更高,把视界伸展得更广阔,从他眼力所及的大世界看这人生一角的大观园,从整个大观园看这些少男少女的挣扎和啼笑。于是,爱情的明媚和萧瑟,都和这个大家族的兴与衰息息相关,随着家族的兴与衰变更着它的色彩;甚至还要牵涉到更远更大的关系里去,连大家族的兴与衰也必须由这家族以外的什么力量来左右,来决定。生活主宰着爱情,并借爱情把自己的法则展现出来。曹雪芹未必理念地掌握这个法则,但他以直感的、悟性的触须把握了它,并把它艺术地、真切地表现出来了。




  至此,爱情在整部小说形象中减轻了它的生活意义上的比重,它退居为诸种社会关系中的一种。


  至于也有人硬要定它为写阶级斗争的政治小说,则更大而化之,不着边际。在阶级社会中,有什么人生现象能和阶级斗争脱钩呢?




  有些人还断言,《红楼梦》概括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命运。这种说法相当流行,但无论从小说的形象本身和历史事实讲,都缺乏必要的根据。先从事理讲,马克思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大约八十年以前,即19世纪40年代,才预见了资本主义社会崩溃的必然性,曹雪芹在1750年前后的乾隆盛世,就预示了一个多世纪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必然崩溃,就未免太神了一点。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写了丹麦王子的复仇和一个淫乱邪恶的王朝之毁灭,并不预示欧洲所有封建王朝的终结,虽然那时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思潮已经崛起。巴尔扎克在法国大革命以后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实现的19世纪,才能以形象论证了封建贵族灭亡的必然规律并揭露当时存在的现实——资本主义制度的丑恶本质。包括曹雪芹在内的居于时代认识水平顶端的现实主义大师,艺术思维的预见性也有一定的限度。




  再从小说形象的本身来说,任何一部小说的艺术意蕴,都应该从小说的形象里,从作家提供给读者的生活场景和所暗示出来的内容中去寻求,艺术欣赏和艺术评价不应离开作品的形象去臆断作家所没有写出来或暗示出来的东西。《红楼梦》描写了贾家由鼎盛到衰颓的过程,在曹雪芹所写的现存的八十回书里,还没有写出而只是明确地预示了宁、荣两府的终将破灭。根据作家所提供给我们的形象,我们有权说,曹雪芹描绘了一个封建社会大家族在内部和外部的错综矛盾中走向衰颓的历史及其毁灭的必然性。这个家族的盛极而衰及其终归覆灭的趋势,在封建社会是有典型意义的,它概括了许多封建贵族豪门的命运,使读者信服地认识到,封建社会一个个声势显赫的大家族,都是在恣肆和挣扎、享乐和造孽、欢笑和眼泪中走完它们命运之路的。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无数钟鸣鼎食的大家族,推广而至各个王朝,除了一部分由于战争、突然事变所导致的迅速毁灭以外,在正常情况下,都要经过表现不同但实质无异的《红楼梦》贾家式的道路来实现其命运的过程。曹雪芹通过贾家实现其命运的色彩绚烂的个性(特殊性),体现了无数封建大家族实现其命运的典型性,并从这个家族生活的史诗般的描绘,呈示了这个社会制度的荒谬性质,完成了文学史上的不朽业绩。


  但是,家庭只是社会的细胞,个别细胞的萎谢并不意味着整个肌体的死亡,封建社会的历史上多多少少的大家族兴起了,衰败了,毁灭了,但作为社会基础的封建制度却延续了下来,直到近代民主革命才送了封建制度的葬。说一个家族毁灭就宣告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命运,从《红楼梦》的形象本身言,是没有根据的,也不是曹雪芹的艺术思维中本来具有的内容。

这里提到贾宝玉的小名是宝玉,就留下悬念了,他的大名是什么呢?


在第十六回,秦钟的魂魄遇到索命鬼,只说他的一个朋友小名叫宝玉的,连判官都吓得惊慌失措,只怪小鬼们贸然行事,生怕带来麻烦,这要是说出大名,还不直接连阎王也得吓坏了?


在第三十一回,史湘云说道:“宝玉哥哥不在家么?”贾母回应的是:“如今你们大了,别提小名儿了。”


我们再看书中的一段情节:

鉴于明清人有对名著进行改编和再创作的习惯,毛宗岗有评点本“三国”,金圣叹腰斩了《水浒传》。因此,“脂评本”的出现原在情理之中。


但是到了上世纪20年代,一贯喜欢标新立异的所谓民国的学问大家胡适,突然开创了“新红学”研究,指出《红楼梦》只有前80回是原著,后40回乃高鹗续写。同时代的大学者林语堂则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后40回肯定是高鹗根据原稿所补著,只是笔力不济,没有原作者的斐然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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