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的今天】南京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等公开审判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致命的打击下,被迫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9月2日,战犯重光葵等,代表日本政府在投降书上正式签字。伟大的抗日战争以人民的胜利,敌人的惨败而宣告结束。
世界各地被日本侵略的国家和人民,遭到了空前的浩劫。日本侵略者铁蹄所到之处,多少人民被他们惨杀,多少房屋被他们烧光,多少财产被他们抢劫,又有多少妇女惨遭侮辱。在这场浩劫中,中国人民首当其冲,受害最深。
在日本侵略中国及其它国家的暴行中,南京大屠杀是骇人听闻的。抗战胜利以后,首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被押上了历史审判台,他们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其中指挥屠杀南京人民的罪魁祸首申级战犯松井石根,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并进行了审判。1948年11月12日,松井石根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于同年12月22日执行。南京大屠杀的另一名罪魁祸首乙级战犯谷寿夫,是1946年夏从日本引渡到中国的。中国军事法庭于19年3月10日,判处乙级战犯谷寿夫死刑,于同年4月26日在南京执行枪决。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野田岩(又名野田毅,以下同。)及屠杀我300余同胞的刽子手田中军吉,亦被引渡来华受审,并被判处死刑,在南京执行枪决。
中国军事法庭的设立
1945年8月10日,日本政府通过瑞士及瑞典政府向中、美、英、苏四国照会请降。同月14日,日政府正式向中、美、英、苏四国请降。同月1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代表四国宣布接受日本政府的投降。
同年8月21日,国民政府在芷江举行初步接受日本投降的受降式。9月9日,何应钦代表国民政府在南京举行日本投降签字典礼。日本侵华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在投降书上签字。南京国民政府旋于1945年11月6日成立了中央处理战犯机构一一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

1947年任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长的石美瑜
据此逮捕、审讯侵华日军战争罪犯,同时引渡在日的侵华罪犯。同时规定对“南京及其他各地之大屠杀案有关之首要战犯,应从严处理。”
根据国际惯例,甲级战犯由国际法庭审判。乙、丙级战犯,则是直接由受害国家的法庭审判。所以,直接指挥攻打南京中华门,并在南京进行血惺大屠杀的乙级战犯谷寿夫,屠杀中国300余人的刽子手田中军吉和在南京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野田岩等,先后被引渡到中国受审。
南京大屠杀刽子手谷寿夫伏法
谷寿夫,日本东京人,1903年陆军士官学校毕业,任近卫步兵第一联队附。1904年1月任少尉。1905年,参加日俄战争。同年10月任中尉。1910年为陆军大学校学生912年至1935年历任参谋本部部员、日本驻英国使馆附武官、陆军大学校教官、大佐、步兵第六十一联队长、第三师团留守参谋长、参谋长参谋本部演习课长、国际联盟军事委员、少将、陆军省军事调查委员长、近卫步兵第一旅团长、东京湾要塞司令官、第九师团留守司令官。1936年任第六师团长,1937年12月为侵略南京的主力部队,1938年至1弭6年任中部防卫司令官、广岛军管区司令官。1946年2月2日因战犯嫌疑在东京被捕,入巢鸭拘留所。同年8月,在中国人民强烈要求下,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谷寿夫引渡到中国,人上海战犯拘留所。同年10月被押解南京,拘于小营战犯拘留所。

从上可以看出,谷寿夫是一名日本侵略军的得力干将,是屠杀南京人民的刽子手,理所当然地应受到中国人民的审判。
谷寿夫于1946年8月被引渡到中国后,同年8月入上海战犯拘留所。8月3日,在南京国民政府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军事法庭侦察室,对谷寿夫进行了第一次讯问,从讯问笔录中看出,谷寿夫真不愧为老奸巨滑的能手。当军法检验官问他的经历及几次侵华路线,他都能说清楚,但问到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情况时,就拒而不谈。
鉴于谷寿夫系“侵华最力之重要战犯,而谷寿夫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为便利侦讯起见,经提战犯处理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长决议:'移本部军事法庭审判。"所以,谷寿夫于1946年10月16日由沪押解入南京国民政府国防部小营战犯拘留所。同月19日,在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由检察官陈光虞讯问谷寿夫。
谷犯对1937年12月13日由中华门入侵南京供认不讳。但他又故技重演,始终否认在南京有大屠杀。他以为这样抵赖,就可以掩盖在南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而逃之夭夭。谷寿夫还在“陈述书”中进一步狡辩,说什么南京大屠杀的中心点是“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方面杨子江沿岸,及紫金山方面。“与我第六师团无关。”根据史实,恰好就在第六师团所驻的中华门内外,有大量的关于屠杀、烧、奸的人证和物证。谷寿夫在他的“陈述书”最后的一招,即辩称“我师团于入城后未几,即行调转,故无任何关系。”而事实是南京大屠杀的高潮,恰恰是谷寿夫在南京的期间,即1937年12月13日至21日之间,当时的中华门内外,尸体成堆,血染秦准河。
1946年10月2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张贴布告,号召南京人民特别是中华门内外一带的人民起来揭发谷寿夫的罪行,当即得到南京人民的响应,中华门一带的受害者及其家属,纷纷起来揭发、控诉谷寿夫的罪行。

谷寿夫在南京军事法庭接受审判
1946年12月21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进行第三次侦讯战犯谷寿夫,而且提出400多名证人,证实1937年12月13日至21日,谷寿夫部队在中华门附近的犯罪事实。
1946年12月31日,南京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以战犯谷寿夫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正式起诉,并请科处极刑,以维护世界之正义。对谷犯的起诉书指出:以“民国三十五年度侦字第三十五号战犯案件,业经侦查终结,认为应行起诉。
......查被告在作战期间,以凶残手段,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实施强奸,抢劫,破坏财产等暴行,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各规定,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间有方法结果关系,应从一重处断。又其接连肆虐之行为,系基于概括之犯意,应依连续犯之例论处。按被告与各会攻将领,率部陷我首都后,共同纵兵肆虐,遭戮者达数十万众,更以剖腹、枭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与夫无辜妇孺,穷凶极恶,无与伦比,不仅为人类文明之重大污点,即揆其心术之险恶,手段之毒辣,贻害之惨烈,亦属无可矜全,应予科处极刑,以昭炯戒。


杀人300的田中军吉法网难逃
田中军吉,1905年生于日本东京,毕业于陆军幼年学校,及陆军士官学校。1937年8月随日本侵略军来华,在乙级战犯谷寿夫的直辖部队服务,充任第六师及四十五联队大尉中队长。在作战期间,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经驻东京盟军总司令部逮捕后,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来华,在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进行审判。
1947年5月29日上午,由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李*璇进行审讯。开始,战犯田中军吉否认在南京杀人。当李*璇说到“东京报上尚印你的相片,说你很勇敢”。这时田中军吉只好承认:“勇敢作战是有的。”田中军吉在同日的“申辩书”中,一再狡辩没有杀人。并说《皇兵》一书不是他写的。
1947年9月5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田中军吉再次进行讯问。当检察官将田中军吉持刀杀人的照片拿给他看,问照片上持刀的刀是否是他的,他说是的。在事实面前,他承认照片上的中国人是他杀的。依照法律对杀人狂魔田中军吉判处死刑。在南京执行枪决。
1947年12月12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田中军吉进行公审,在公审过程中,该犯承认“在前线杀过人。”但不承认杀有300人。同时还承认“在正定、广济、全山以及南京的西南方一带都杀过”人。


公审杀人比赛罪犯
野田岩,日本鹿儿岛人。1937年6月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同年9月随日本侵略军来华先人侵我夭津、大沽,11月到达白卯口。是中岛师团片桐部队富山大队的副官。中国军事法庭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引渡此人。1947年8月20日左右野田岩在日本被捕,由中国驻日代表团解送来华,十1917年12月八南京战犯拘留所。同月9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野田岩进行审讯。但野田岩无视事实,极力否认与战犯向井敏明自江苏省句容县至南京,及在南京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当审判官龙钟煜提到日本侵略军特派随军记者浅海、铃木、光本号将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在日本《东京日日新闻》等报大登特登,并将他们的照片印在报纸上时,他抵赖说:“报纸上的记载是记者的想象。"但他不否认新闻记者给他们两人合拍的照片。
1947年12月18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以“被告野田岩,于会攻南京之役,在紫金山麓,以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为竟赛娱乐,结果野田岩共杀一百零五人,......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究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故处死刑,在南京执行枪决。
向井敏明,日本山口县人。1937年9月随日本侵略军人侵我天津、塘沾。1937年12月中旬入侵我南京。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中岛师团片桐部队富山大队炮兵小队长,是南京大屠杀中两个“杀人比赛”者之一。中国军事法庭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引渡此人。该犯于1947年9月2日在东京被捕,同年12月8日人南京战犯拘留所。9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向井敏明进行审讯。但向井敏明否认与野田岩作“杀人比赛”。当审判官提到日本侵略军特派随军记者浅海、铃木、光本在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显著位置报导他们进行“杀人比赛"时,向井敏明胡语什么是为了回国后好找老婆,所以,让记者虚构了此则消息。真是荒唐到了极点。
1947年2月4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因向井敏明在1937年12月5日于江苏省句容县人城时,杀我无辜平民89人。同年12月11日在南京攻城中复作杀150人之比赛于紫金山下,向井敏明以杀106名获胜。虽“其空言狡展,免除刑责。核其所为,实不无构成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二条第二项,第三条第一款之罪之重大嫌疑。”故意“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一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起诉。”。在南京执行枪决。
南京军事法庭先后还审判了酒井隆、冈村宁次等战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