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哪些东西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争议最大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大到上千万的房产,小到不值钱的桌椅板凳。当然,只要是在婚姻持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里,都有权利去主张份额。但有些朋友在离婚时不知道哪些财产能分,哪些不能分,特别是房产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例如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谁出的购房款登记在谁名下,婚后有没有贷款等等。为了解答朋友们的疑惑,所以给大家写一写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筹,想有准备想离婚的朋友心里有个底。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相比之前的婚姻法进行了增加和变更。不过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这些:第一,工资和奖金,第二,生产经营的收益,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第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另外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彩礼和嫁妆
好多女方结了婚多少年了都不懂,这到底是自己的还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好好听一听,彩礼属于男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给女方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彩礼不论婚前给还是婚后给,只要能够证明是彩礼的性质,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可以在转账的时候备注为彩礼。
嫁妆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本质上属于财产赠与的性质。按照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婚前父母给的嫁妆属于婚前赠与,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父母给的嫁妆属于婚后赠与,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女方和父母签订的赠与协议明确。写明了只给女方,与夫妻无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女方父母给女儿准备嫁妆的,无论是现金、房子还是车子,尽量在婚前给,如果婚后给的话,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
还有一个就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能否让夫妻共同承担呢?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一方在存续期间所借款项是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支出的,要承担
第二种情况,所借的款项是夫妻俩共同签名对外举债的,也要承担。
第三种情况,借款当时虽然是一方签名借款,但是事后经过追认,另一方同意并承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这3种情况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协议好,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