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失联,公司经营不善,该如何注销?
今日注销案例;
今日给大家讲的是一个上海注销的案例,大家应该都知道,公司要注销,是需要法人和股东一起签字才可以的,但是这个案例呢,有些特殊,股东失联了,任何人都找不到他,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走强制清算股东失联程序了。
是不是看到这里不明白这个流程是怎么来的?这里给大家稍微解释下哦:
一、法人和股东失联公司怎么注销
一个是法人出事找不到人属下落不明,另一个股东不能直接注销公司。
一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由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所以说,两人股东的公司,只有一人是无法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的。
但是可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的案件,通过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再进入公司清算,公司股东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强制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这么写的话,大家应该可以理解了,这个案例我们走的就是强制清算股东失联程序,中间还找了我们最熟悉的律师操作了这个案例,这种案例的过程都是比较漫长的,但是对我们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哦,专注全国注销十几年,各种疑难杂症都可以解决!最后经过我们和委托人还有律师的配合下,解决了这个注销案例,如果有不懂的欢迎随时来咨询哦,感谢委托人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不负所托的完成了这个注销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