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形式 A.2
2. 价值的相对形式(the relative form of value)
这个第二小节,马克思用来展开论述作为价值基元形式之一的价值的相对形式。
(a) 该形式的本质和引入
要发现两种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我们就必须先不要考虑其中的数量关系。一般的研究都是反过来的,即将价值关系认为是一个二者之间的一个等量关系。但马克思指出,大家很容易忘却,只有拥有相同单位的数量才能形成比较关系。如果用物理量就很好讲:1克水和1安培电流,其数量都是1,但单位不同,所代表的内容也不相同,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只有统一价值等式两边的单位,等式才能成立。马克思还在这一段的注解里指出,之所以即便有极少数的经济学家潜心研究价值的形式,他们也没能达到这个结论,原因其一是他们搞混了价值与价值的表现形式,其二就是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影响下,他们过于关注了数量关系。
如果用之前提到的20尺布=1件大衣的例子的话,这个等式如果成立,那么当我们拿掉数量,这个等式就说明:布=大衣,布和大衣代表着同一个单位,同一种东西。布=大衣是价值等式成立的基础。
根据第一小节的描述,我们知道在20尺布=1件衣服这个等式里,等号左边的布的价值被表达了,等号右侧的大衣是布的等值物,是能和布交换的商品。大衣则是价值的载体,拥有着和布一样的价值。反过来,在这个表达式中,布的价值只有在用等值的大衣来做比较(或交换)的时候才得以呈现。借用化学的例子来讲,丁酸(C3H7-COOH)和甲酸丙酯(H-COO-C3H7) 都是由碳、氢、氧构成,但它们的结构并不相同,并不是同一种物质。那假如我们要在二者之间建立一个等量关系,我们就必须将二者都简化成分子式C4H8O2, 这时等式就说明,二者有着相同的原子组成和分子量,而具体结构则可以忽略。
当我们说到价值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时候,是没有错的。但当我们讲到价值的时候,是和其物理形式分不开的。它一定是某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之间的关系。当我们让大衣成为布的等值物的时候,我们是将大衣中蕴含的劳动与布中蕴含的劳动划了等号。虽然织布和裁缝是不同的劳动种类,但等式关系使得两者简化为一个共同的点,即都是人类劳动这一性质。所以,等式关系表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织布,以及其创造的价值,与裁缝并无区别。继续推下去就可知,它们都是抽象的人类劳动。“It is the expression of equivalence between different sorts of commodities that alone brings into relief the specific character of value-creating labour, and this it does by actually reducing the different varieties of labour embodied in the different kinds of commodities to their common quality of human labour in the abstract. 正是不同商品之间等量表达式抹平了不同类别的创造价值的劳动,这靠的是将不同种类商品中蕴含的不同类别的劳动都简化为相同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就是说交换这一行为的存在,由于要建立等量关系,就已经隐含的把不同性质劳动的性质差异给抹平了。“我织二十匹布的劳动能换来一件衣服,那我作为一个织工织二十匹布,和我(一个普通劳动者模型)作为一个裁缝做一件衣服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也是马克思唯物哲学的体现。抽象的人类劳动并不是像柏拉图所讲的“理念”那样抽象。价值并不是存在于一个理念的世界。是人类对于等价交换的要求,使得人类从物质商品中抽象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一概念。
但这里我们还是要注意一些地方。劳动能创造价值,但它自己并不是价值。这也是之前马克思批评亚当斯密搞混的地方,“将’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搞混成’商品的价值等于劳动的价值’”。劳动只有在凝结于商品之中才有价值。当我们表达布的价值时,我们必须借助另一个并非是布的物品来表达。当我们用大衣来作为布的等值物来表达布的价值的时候,大衣从性质上来讲,就是和布一样的东西,或者说,大衣这时候就是价值。在等值物这个位置上的东西,我们只把它看作价值,或者说能呈现价值的一个载体。但对于一件大衣这件商品来说,它就是一个有着使用价值的东西。大衣是由人类劳动做出来的,在它之中蕴含着人类劳动,它就是价值的一个载体。但即便大衣磨损成了线头,你也看不到它的价值。只有当它作为等值物时,他才会被看作是价值,或者说载有价值的东西。就比如说A被B叫做“国王陛下”,是因为此时在B眼中“国王陛下”这个概念有着A的形体。马克思在不断的重复讲述商品的二重性,而且是每当我们对价值的理解深入了一点之后,他就会再强调一次商品的二重性,让我们对其有进一步的理解。到这里,我们可以将这个二重性理解为类似“波粒二象性”一样的东西。一件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不是割裂的,而是如同波粒二象性一样:对一个电子,有时我们用波表述,有时我们用粒子表述,但这并不表明电子有时是波有时是粒子,它既是波又是粒子,可能有时展现出波的性质,有时展现出粒子的性质,就如同商品在使用时展现出使用价值,而交换时展现出价值。但商品就是商品,正如电子就是电子一样。
因此,在价值等式中,大衣是布的等值物,大衣就是价值的表现形式。“The value of the commodity linen is expressed by the bodily form of the commodity coat, the value of one by the use value of the other. 商品布的价值由商品大衣的物质性质来表达。一件商品的价值由一件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表达”。从使用价值讲,大衣和布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从价值讲,布和大衣是一样的,而且布的价值以大衣的形式呈现。布的价值形式是一个和自己不同的物理实体。这里可能有人会开始迷糊了:使用价值不是不可比吗?为什么价值的体现要靠另一件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不就可比了嘛?但事实上价值和使用价值从来就是不分家的。我们再想一想前面对于商品二重性源于劳动二重性的表述: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创造了价值,而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具体到有形劳动,并附于商品之上时,就创造了使用价值。我们看待商品的价值还是使用价值,无非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来看一件商品。价值是抽象的,而价值的表达必须依附于某种物质实体,或者说就是商品,而这是我们也就把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具像化,也就是借助于使用价值来表达价值。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有趣的表述:为了告诉我们布的价值来自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必须说跟它等值的大衣蕴含着相同的人类劳动。为了表示它价值的高贵本质与它粗俗的外表不同,它说价值的表象是大衣。说到底,从价值上讲,布和大衣就像两颗豌豆一样,没什么不同。
总结起来就是说,在价值表达式里,商品B的物质形式成为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B成为了反映商品A价值的一面镜子。当放到和B的关系里时,A将B的使用价值转化为了用来表达A的价值的物质。此时A的价值,借由B的使用价值来表达,这也就是A的价值的相对形式。马克思还在注解里将这种关系类比为“人总是通过观察别人来认识自己”。
(b) 相对价值的数量关系的确定
商品的价值总是由某一数量的另一种商品来确定。而某一数量的商品又包含着某一定量的人类劳动。因此,价值的表达也必然是定量的,就比如20尺布=1件大衣。
但我们知道,价值是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劳动时间是会随着各种因素而改变的。那么如果数量发生改变,会对相对价值产生什么影响呢?有以下几种情况:假如布的价值改变了,但大衣价值不变:比如说今年年景不好,棉麻作物减产,导致必要劳动时间加倍,那布的价值也就加倍了。这时候,我们的价值等式就变成了
假如布的价值改变了,但大衣价值不变:比如说今年年景不好,棉麻作物减产,导致必要劳动时间加倍,那布的价值也就加倍了。这时候,我们的价值等式就变成了20尺布=2件大衣。反过来,织布工艺改进,织布的必要劳动时间减半,那布的价值也就减半,20尺布=1/2件大衣。也就是说,在aA=bB关系中,商品B价值不变,商品A的相对价值随A的价值变化而同步变化。
假如布的价值不变,大衣的价值改变:假如今年羊不出毛,导致生产大衣的劳动时间加倍,我们就有20尺布=1/2件大衣。反之,假如大衣价值减半,我们就有20尺布=2件大衣。所以,商品A价值不变时,A的相对价值变化相反于B价值的变化。
假如布的价值和大衣的价值同步变化:那20尺布=1件大衣的等式依旧成立,即便大衣和布各自的价值已经产生变化。也就是说,A的相对价值保持不变。但当和第三件商品(其价值保持不变)相比较时,布和大衣各自的价值变化就体现出来了。
假如布的价值和大衣的价值都有变化,但并不同步或同比例变化。这应该是最为普遍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总可以简化成前三种情况的组合。因此不必讨论。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相对价值形式,就是用一件商品去衡量另一件商品,只代表了二者的相对关系。真实的价值变化并不能完全体现在相对价值之中。价值变化时,相对价值可能不变;价值不变时,相对价值可能变化。价值的变化和相对价值的变化在数量上也没有对应关系。
这一小节其实非常简单明了,就是折腾概念和简单的中小学正反比例题目。但是其重要性在于明确了交换是价值表达的基础。商品存在的最原始形态就是二物交换,互通有无。我的商品的价值是以我能换来的另一件商品来体现的。这些概念是最终推导出商品社会以及货币存在的基础。而只有了解到这些,我们才能进入对资本的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