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我丈夫的遗产要分她一份?

丈夫去世后,陌生女子拿着一份遗嘱称:老爸把房子留给我,你们无权继承。妻子一脸疑惑地接过遗嘱一看,确实是丈夫所立下的。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周阿姨与丈夫王大叔在197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在别人眼里他们就是一个儿女双全、幸福美满的家庭,直到2013年王大叔去世后,才发现这个家外原来还有“家”。一个年轻的陌生女子拿着一份遗嘱找上周阿姨,称父亲把房子留给她了。没错!女子口中说的父亲正是王大叔。周阿姨这才知道丈夫外出务工的那些年一直瞒着自己在外面跟别的女人同居还生了个孩子,现在还立遗嘱把房子给私生女。现在私生女找上门来要求继承房子,周阿姨气愤极了,认为遗嘱无效,自己毫不知情,不肯把房子拱手让人。于是,双方闹上法庭。
王大叔去世时,他的父母也均先于其去世,按照法定继承,王大叔的遗产只能由他的配偶周阿姨和他的子女来继承。但是现在突然多出一份王大叔立的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按道理是要根据遗嘱来分配财产,那么事情真的会这样发展下去吗?
按照法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王大叔在立遗嘱时确实是在头脑清醒、意思真实的情况下作出,所以这份遗嘱的效力是有效的。
私生女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是王大叔的亲生女儿,提供了一份有15名证明人签字的《证明》,内容是证明王大叔和她的母亲在1996年到2006年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某区某街道,还提供了一份亲子鉴定书。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私生女作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地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有权分得家产。法院最终判决自书遗嘱有效,私生女可以继承该房屋。
私生子能够继承遗产这件事情对于原配来说是不公平,但是大人犯的错,孩子都是无辜的,不应该牵扯到孩子。
毕竟一个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