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老师或者其他同学,这节中关于法律习惯以先占举例的部分我有一些疑问 老师举了钓鱼岛的例子 证明钓鱼岛是否属于先占要从官方文件来找证据 但是这个概念是具体的先占行为的依据,和普遍的先占行为是否属于国际习惯要来源于官方是两个概念。书中的表述应该是后者的意思,拿前者来说明后者应该逻辑上不严谨,所以我想请教清楚的是到底前者是否也是依据官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