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郑耀等人涉嫌学术不端(二)重复申报获得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

近年来,我国正在大力加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法规。为维护科学道德,净化学术空气,发表本文章。 点击头像可查看其它相关文章。
浙江大学郑耀等人用已获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几乎相同的研究内容(成果)涉嫌重复申报并获得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该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的核心代表性论文成果还包括1篇涉嫌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的学术不端论文《Simulation of turbulent combustion in DLR Scramjet》(编号:论文1 ,《浙江大学郑耀等人发表的论文1、2涉嫌学术不端: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

),该论文1同时还用于申报并获得了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
中国航空学会务必按照《“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撤销郑耀等人获得该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追回奖金和奖励证书、3年内不再受理郑耀等人申报本奖,处理结果要在中国航空学会学报、会刊、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规定给予郑耀等人行政处分。
关于郑耀等人用涉嫌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署名不实)的学术不端论文并涉嫌拼凑(包装)多篇与奖项无关的论文,申报并获得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和2016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这 2个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具体可点击头像查看专栏文章:《浙大郑耀等人涉嫌学术不端、弄虚作假(一)获得2个浙江省科技奖》一文。

四、郑耀等人用已获“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几乎相同的研究内容(成果)涉嫌重复申报并获得“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
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揭晓,郑耀等人的项目“空天动力系统中传热与燃烧的数值计算理论、方法与软件”获得自然科学一等奖。

浙大郑耀等人2022.11.19已获得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空天动力系统中传热与燃烧的数值计算理论、方法与软件(主要完成人:郑耀,孟华,邹建锋,魏贵义,陈建军;完成单位:浙江大学,浙江省涡轮机械与推进系统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该获奖项目的研究内容(主要科学发现、核心代表性论文成果),与郑耀等人已获得的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动力系统中流动传热与化学反应高效高精度数值计算的理论与方法(主要完成人:郑耀,孟华,陈建军,魏贵义,邹建锋;完成单位: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几乎完全相同(即:这2个奖各自提供的共7篇核心代表性成果论文中有6篇完全相同、重复,整个成果的大头都是重复的),涉嫌违反《“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重复申报科技奖励。郑耀等人用相同的研究内容(成果)涉嫌重复申报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这样的获奖成果还谈何“创新性”,更别说有“重大创新”了,明显违反《“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第10条规定的评审基本标准:一等奖要求有重大创新。


另外,郑耀申报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提名材料的代表性论文中有1篇《Simulation of turbulent combustion in DLR Scramjet》(论文1)涉嫌“重复发表(一稿多投)”、“不当署名(署名不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即:该论文与另1篇涉事论文《Partially Resolved Numerical Simulation for Supersonic Turbulent Combustion》(论文2)左右对比,全文内容,包括大段文字逐字逐句、图、表、实验数据、结论,100%相同、重复(可点击头像查看专栏文章:《浙江大学郑耀等人发表的论文1、2涉嫌学术不端: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一文 ,

)。并且,这1篇学术不端的论文,同样也出现在郑耀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提名材料的代表性论文中。这么简单明了的事情,别说是领域内专家,即便是非专业人士、行政人员、普通公众(老百姓)一看都懂!
2022年5—6月期间(郑耀正在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已经通过了行业评审正在公示)已向科技部、浙江省科技厅 Ju Bao 过郑耀等人用这1篇涉嫌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的代表性论文《Simulation of turbulent combustion in DLR Scramjet》(论文1)申报并获得“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并用另外1篇涉嫌重复(拼凑)发表的代表性论文《Enabling Technologies in the Problem Solving Environment HEDP》(论文4,可点击头像查看专栏文章:《浙大郑耀等人的论文4涉嫌学术不端:拼凑已发表过的多篇论文再次重复发表(一稿多投)》一文,

),以及打包、拼凑(包装)3篇与奖项无关的论文,申报并获得“2016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坚决要求浙江省科技厅撤销郑耀等人已获得的“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016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追回奖金和奖励证书,同时要求取消郑耀等人当时正在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候选人资格,并要求在浙江省科技厅官网向社会公开通报批评郑耀等人(浙江省科技厅已经取消了郑耀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候选人资格,2022.7在浙江省科技厅最终公布的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奖励的获奖者名单中,郑耀等人已经被“除名”了。郑耀2020、2016年度的这2个浙江省科技一等奖,在大量确凿的铁证下,郑耀的这2个浙江省科技奖,迟早都是要被撤销的!)。
郑耀等人甚至在2022年5—6月被举报、被浙江省科技厅调查期间,不但不收手、不收敛(涉嫌顶风违规),居然还拿同样这1篇涉嫌学术不端、明显有争议的论文《Simulation of turbulent combustion in DLR Scramjet》(论文1)作为代表性论文,再次用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的申报时间正是在2022.4.27—2022.6.17),这完全是利用时间差、信息差(中国航空学会当时并不知道郑耀的成果已经申报并获得了“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涉嫌多头重复申报科技奖励,且情节特别严重,完全是无视中国航空学会的规定、欺骗中国航空学会!郑耀等人完全是把严肃的科技奖励评选活动当儿戏,其涉嫌的这些不端行为,严重扰乱了科技奖励的评奖秩序和公正性,严重损害了科技奖励的声誉和广大被刷掉的评奖候选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23年以来,已向中国航空学会、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科技部诚信办、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 Ju Bao 郑耀等人上述涉嫌的科研失信行为,坚决要求中国航空学会按照《“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2年1月25日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第42条规定,撤销郑耀等人涉嫌重复申报获得的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追回奖金和奖励证书,3年内不再受理郑耀等人申报本奖。处理结果要在中国航空学会学报、会刊、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浙江大学)按规定给予郑耀等人行政处分。
以下是郑耀等人用已获“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相同的研究内容(成果)涉嫌重复申报“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的确凿证据(2个奖项提名材料的左右对比图,其中右边的图是郑耀等人获得的“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的提名材料,该材料公民通过申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均可获取):








郑耀的“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和“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提名材料中支撑奖项的核心成果(即:代表性论文,因为郑耀的这2个奖都是“自然科学奖”,众所周知,评选自然科学奖,侧重理论研究,其最核心的支撑成果,就是这些代表性论文,整个奖项最最关键核心的东西就在于此!)的左右对比。这2个奖提供的共7篇代表性论文(奖项的核心成果),有6篇完全相同、重复(如果是1—2篇论文相同勉强还能说的过去),即:成果的主体核心内容都是完全相同、重复的(共7篇里面有6篇相同、重复,也就是整个奖项成果的大头都是重复的!),这么明显的白纸黑字证据,难道还不是重复申报吗?!
以下是郑耀等人涉嫌重复申报“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的确凿证据(2个奖项介绍的左右对比图,其中右边的图是2021年浙江卫视经济频道对郑耀等人获得的“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项目报道同步发布在腾讯网上的内容)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2022年度)》填写要求(郑耀等人拿已获奖的项目成果论文,再次申报奖励,还谈何“原创性”、“创新性”?!涉嫌违反提名规定!)


郑耀等人用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的共7篇核心代表性论文,其中6篇与其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的核心代表性论文完全相同、重复,唯一1篇不同的,仅为按成果论文重要程度排序排在最后的1篇(即最不重要的1篇)。那6篇相同的代表性论文都是按照重要程度排序排在前面的(即:最重要的6篇都是相同、重复的,整个奖项成果最重要的大头都是重复的)。重复报奖,必然违反《“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第10条规定的评审基本标准:一等奖要求有重大创新。如果允许重复报奖,那这个奖本身还谈什么创新性,这个《奖励办法》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创新”汉语词典的解释(可“百度”查相关释义),一是强调“新”,二是强调“首先”。郑耀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的时候,因为成果是首次用于报奖,这个奖本身可以算是有创新,当时2021年的新闻媒体(浙江经视频道)也报道过郑耀这个奖,并且还是作为“创新浙江”的一个专题报道该奖。到了2022年,郑耀第二次又拿几乎同样的成果论文去中国航空学会报奖,这已经不是“首次”报奖,已经是被新闻媒体之前报道过的“旧奖”了(即:该奖在2020年曾经“创新”过了,曾经作为“创新浙江”专题报道过了),拿同样的东西二次报奖,这个奖本身还能算有重大创新吗?如果这样明显重复的东西二次报奖都叫有重大创新,允许这么重复报奖,那按照这种逻辑,某人拿着一项成果多头重复申报100次,每次都被认为是有重大创新,最后还都能获一等奖,如果可以这么干,那科技奖励评选还有什么意义(明显违背了设立科技奖励的初衷)?如果广大科技工作者都没有新的成果产出,全都是靠拿重复的旧东西年年申报且还年年获奖(得到奖金),这不是赤裸裸地在故意浪费、反复骗取国家的财政经费吗(3年疫情,现在国家和地方的财政经费已到了极其紧缺的地步)?拿同样成果不停地重复申报并每次都获奖,这种操作对国家的科技创新没有任何贡献!完全有违社会公理,这就是科研不端!这就跟论文不允许“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是同一个道理,一项研究成果,首次以论文发表、报道出来,肯定是创新、原创,但是第二次再发表、报道同样的研究成果,就不再是创新了,而属于“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这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这是学术界、科技界的共识、公理,即使普通社会公众(老百姓)也懂。
《2020年度浙江省科技技术奖提名规则》明确规定不准重复报奖(排名不端行为之首),否则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和奖励证书、通报批评!《“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奖励办法》也明确规定:已获省部级奖一般不再申报或提名本奖(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办公室的负责人林伯阳也明确表示过,中国航空学会评奖之所以要公示评审结果,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人用同样东西在别的地方报过奖或项目本身就存在问题而中国航空学会又不知道的情形,这也是公示的意义所在。林伯阳先生之所以特别重点强调“重复报奖”,也说明该行为是中国航空学会坚决杜绝的)。国内任何科技奖励的评审,“重复报奖”首先就是要被杜绝的,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科技奖励的评审会允许候选人重复报奖,这早已是整个科技界、学术界最基本的共识、公理,就跟论文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一样,必须坚决杜绝。


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主任胡海岩院士,同时也是中国科学院学部现任第七届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


以下是胡海岩院士在2009年浙大贺海波论文学术不端事件时接受央视新闻调查采访时说过的话,是胡海岩院士对待科研学术诚信的态度。胡海岩院士作为现任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主任,作为一名有良知的科学家,对郑耀等人的上述行为,还能容忍吗?








胡海岩院士及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一定要敢于直面问题和敢于碰硬,秉公处理,给中国航空学会全国所有会员一个交代,给中国航空学会一个风清气正的评奖环境。务必按照《“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第42条(2022.1.25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撤销郑耀等人涉嫌重复申报并获得的2022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追回奖金和奖励证书,三年内不再受理郑耀等人申报本奖。处理结果要在中国航空学会学报、会刊、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浙大)按规定给予郑耀等人行政处分。 如果再不撤销郑耀的该奖项,今年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的评选,要刷人的时候,中国航空学会是无法服众的。


关于郑耀等人用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申报并获得了2020、2016年度2个浙江省科技一等奖,具体可点击头像查看专栏文章:《浙大郑耀等人涉嫌学术不端、弄虚作假(一)获得2个浙江省科技奖》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