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阳:李慕嘉辞职加入创业公司,陈青高嘉为买房假离婚

吴剑秋离职
在吴剑秋离职带着孩子去国外后,国内的事情就交给了李慕嘉处理。李慕嘉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许娜娜,告诉她,她曾经做的那些事情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
很讽刺的是,在原著中李慕嘉和黎光分手后,也曾歇斯底里的发短信给黎光,最终等来的也只有律师。刘律师告诉她,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在一番敲打后,刘律师给了李慕嘉十万块钱当作黎光的补偿。

不得不说编剧的这一改编,真的讽刺感满满啊。剧中的她没有原著中的那般世俗,她和刘律师的角色互换了。
李慕嘉加入创业公司
吴剑秋临走的时候推荐李慕嘉成为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为此李慕嘉也做了很多的努力。同时这边蔺达也邀请李慕嘉加入自己的创业公司莫愁园林。
蔺达答应给李慕嘉百分之二的期权和cmo的职位。

在原著中,因为上司带着孩子去了国外,李慕嘉新的上司不认可她,再加上蔺达给她花了大饼。于是李慕嘉毅然决然的决定去蔺达的创业公司。
“去年,也就是2014年9月19号,发生了一件有历史意义的事儿,你知道是什么吗?”蔺达向餐桌微微俯下身子,伸开双手,谢晓丹呆呆地摇头,被他的目光抓住了所有注意力,“19号那天,有一万多个穿着橙色T恤的人,一夜之间变成了千万富翁。他们什么也没做,不一定比你更努力,也肯定没有你好看!”晓丹扑哧笑出声,眼神却舍不得从蔺达的神话故事里挪开。“他们只做对了一件事,那就是加入阿里巴巴。阿里9月19日在美国上市,一万多个持股员工一夜之间成了千万富翁。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你只需要选对一次,就够了。”蔺达双眼里燃烧着火焰,是谢晓丹从来没见过的模样,她有点闪躲不及,仿佛自己也要被点燃。“现在你面前就有一个这样的机会,抓住它,赌一次!你的人生不能总是这样循规蹈矩,一成不变!再不搏一次,就真的没机会了!”
李慕嘉是有野心的,她的名牌包包,两千多一双的鞋子,四千的内衣,上万的舞蹈课,无一不在诉说着她的欲望和野心。

看着田蓉抓住了买房的机遇,她后来也是后悔的吧,但是她已经失去了买房的能力。虽然她的工资在涨。但是工资上涨的速度是跟不上房价的速度。而去创业公司,如果上市成功,百分之二的期权,可以一下子让她实现财务自由。
原著中的李慕嘉并不像剧版的那样,眼中有光,心中有正义。她崇拜的上司是一个小三上位来实现财富自由的女人,她很羡慕她的上司。她也并没有像剧中那样将十万块钱的分手费还给丁之谭,而是在黎光的律师给分手费的时候内心感慨自己贬值了。
两年了通货膨胀了很多,黎光一个富豪,结果却只给了十万块钱的分手费。

李慕嘉和蔺达的爱情,始于欲望,终于金钱,最后输给金钱。虽然李慕嘉加入的时候,蔺达的公司只是一个十几个人的小公司,但是很快发展起来了,李慕嘉一步步的看着他起高楼,再眼睁睁的看着他楼塌了。
李慕嘉和蔺达一开始只是肉体上的关系,但是后来进入蔺达的公司后,才知道蔺达私生活很混乱。不过蔺达后来拉投资失败,李慕嘉也一直陪着他走到了公司的尽头。其实李慕嘉也可以和其他人一样,跳槽到竞品公司去,但是她选择了蔺达。
为了买房,陈青高嘉假离婚
陈青嘴上说着,不想买房是不想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质,但是归根结底还是,高嘉没钱。高嘉在创业,平时的日常消费都是陈青负责,不过好在陈青的工资很高,完全可以养活两人,还能过得不错,但是买房是肯定不够的。

高嘉从一出场就在创业,但是在原著一直到结束,高嘉都没有创业成功。陈青的母亲来北京督促小两口买房,后来高嘉的父母表示掏百分之六十的首付,陈青的父母拿百分之四十的首付。陈青的父母虽然有不满,但是毕竟女儿已经嫁人了,就答应了。
生了孩子后,小房子里住着陈青高嘉还有高嘉的母亲再加上月嫂,直接在家里就是人挤人。

因为家里地方小,只能让高嘉的母亲照顾小孩,因为保姆都没有地方呆。高嘉的母亲虽然曾经是老师,但是毕竟已经上了年纪了,已经没有精力管小孩子了,只能让小孩子玩手机。
冲突是陈青怀上了二胎,买更大的房子,已经必须要提上日程了。但是他们运气不好,刚把手上的房子卖出去,新的房产政策就出来了,他们一下子首付就差了两百多万。
为了首套房名额,陈青提出两人假离婚。两人离婚后,又有了新的政策,等于两人的这婚白离了。两人差不多还有两百万的资金缺口。
陈青忍不住后悔,他们当初为什么要回国。那个时候高嘉已经拿到了谷歌的offer,如果高嘉没有创业,凭两人的学历也不至于差这两百万。
不过,在原著中李慕嘉嫁给了不爱她的富豪。富豪愿意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