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地区10个省级行政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6个省级行政区: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 西部地区12个省级行政区: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 东北地区3个省级行政区: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