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证券法来了!关乎所有证券人的大事!

最近一段时间,证券行业发生了一件大事,究竟是什么大事呢?还得从差不多半个月前说起。
12月17日、18日微博上一则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下周审议”的新闻,吸引很多人的关注,话题阅读量达600万+。
消息上说,我们国家将于12月23日至28日举行会议,建议审议多项法律修订草案,其中,证券法修订草案位列其中。这部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再次成为市场的焦点。
具体新闻消息如下:


是的,老师我第一时间看到了这则消息,有两个感受。
第一,结合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近几年的证券行业种种情况,证券法里的有些法律条文确实不合时宜,为适应新的发展需求,确实该做出修改和订正;
第二,证券法一旦修订完成,相应的涉及证券法的一些考试等就要发生改变,如证券从业考试,而具体涉及到的是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等的改变。
终于,就在前天12月28日,“升级版”证券法来了!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修订草案,经修订的证券法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法”和“根本法”。此次修订是证券法颁布实施21年以来的第二次全面大修,“升级版”证券法的出炉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的道路上又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修法完成后,保障资本市场健康、高效运行的法制基础将进一步夯实,市场生态也将产生深刻变化。
那么,此次修订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第一,全面推行、分步实施注册制将激发资本市场活力与效率。
第二,投保设专章、完善民诉制度、投资者权益保护迈上新台阶。
第三,罚额跃升将净化市场生态,刑法公司法修订有望形成联动效应。
第四,证券法调整范围扩大,体现功能监管思路,有助统一标准规则。
第五,证券法明确域外适用 “长臂管辖”下“虽远必罚”。
其中,修改内容中作为市场关切度较高的,就是此次证券法修订大幅提高了违法惩戒力度。
新修订的证券法加大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在对违法行为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还给予数额比较大的罚款。
例如,对欺诈发行、尚未发行证券的,要给予发行人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要处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另外,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都大幅度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对行政处罚实行双罚制,比如对欺诈发行,除了要对发行人进行处罚,对发行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给予处罚。
是的,以上种种都是最新证券法的修改内容。证券法修改了,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提与之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大家知道,今年的10月份中国证券业协会刚刚修改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这才隔了两个多月,中国证券法又修订完毕。所以为适应新法,证券从业考试大纲在未来还是要发生改变的。
但至于什么时候会出台新大纲呢?这个问题不能给予明确回答。因为最新的中国证券法要等明年3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而明年的第一次考试在3月28日、29日。新法实施在月初,考试在月底,只有不到1个月时间,根据这一点推测,至少在明年第一次考试前出台新考试大纲的概率不大。
不管怎么样吧,反正目前是没有出台新考试大纲。所以,现有的考试教材、考试题目等一些备考资料是完全可以用作备考学习的。
老师最后说一句话:不要担心那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活在当下,利用身边的一些资源展开备考学习,用最少的时间,尽快通过考试!因为只要考试顺利通过,以后再怎么改变都不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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