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逃税被罚超9000万令人深思
昨日,“网红女主播逃税被罚超9000万”霸占各大新闻头条版面及热搜。
继范冰冰、郑爽二人因签订“阴阳合同”偷漏税被税务机关相继罚款8.84亿元、2.99亿元之后,网红主播雪莉、林珊珊也因偷逃税款被罚事迹引发关注。

11月22日税务局发布通报,通过税收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雪梨)、林珊珊两名知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追缴税款和罚款共计9322.56万元!

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来自个人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年应纳税额超过96万元将适用最高45%税率。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扣除成本费用等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且税率最高为35%。
天眼查显示,朱宸慧共关联16家企业,;林珊珊关联了11家企业 ,此外,朱宸慧与林珊珊均为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签约“网红主播”,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通过违法转换所得性质,实现个税税负下降超三成从而实现个人所得税偷逃。


很多明星和企业为了实现税收的减负,将公司注册在霍尔果斯、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宿迁经济开发区等避税园区。享受当地的税收利好政策,比如园区入驻企业可在地方增值税留存的一半中,再拿出80%-85%返还企业,以此减轻企业税负。还可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纳税,避免查账征收的高额税费。
而核定征收的税负极低,比如某位明星的个人工作室一年收入1亿元,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则计算应税利润的10%,工作室实际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个人缴税在应纳税额的5%至35%计算,实际个税税负仅3.4%左右。明星成立工作室后,还会以将个人或家庭等消费算到企业中,虚开发票,从而降低税负。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高净值人群应该对资产配置有更科学合理的规划。
作者总结了常见的投资移民项目国家的税收对比,希望可以帮助投资者在规划公民身份对其有意向投资的国家有更多的了解。

以下是2021年部分国家税收对比
国家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马其顿 10% 10%
保加利亚 10% 10%
匈牙利 9% 15%
立陶宛 15% 20%
罗马尼亚 1 6% 10%
捷克 19% 23%
高净值人群、商务人士和企业家们,都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就是,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面临的高额税负。
如果拥有一个具备税务规划功能的第二身份,则可以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为减少税务开辟新的途径。
结合税务专家给出的方案,利用第二身份可以实现从税务优惠到资产配置业务结构和其他策略的转变,能为企业家省下一大笔资金。
追求更自由,更精彩的生活,关于文章内容中更多第二身份、税率等问题欢迎和作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