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户政策调整?对教招人有哪些好处?
5月底,厦门发布相关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我市制定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已在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㈠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
㈡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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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
㈤优化投靠落户。
优化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周年即可,取消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取消父母结婚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和父母来厦落户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的要求。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的要求。
吸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落户
这两类人才在厦门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厦门,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高层次人才: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以及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
●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
不同学历对应落户政策
●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保留原有政策不变,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落户调整至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的,经厦门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厦门。上述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可落户岛外;新增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的落户政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落户岛外;技工院校毕业生取消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限制。上述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
人才落户全程网办
厦门市人社局对原有经办系统实行升级改造,实现厦门就业群体落户办理集成化、系统化、网格化。其中应届毕业生实行秒批。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更多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人民政府查看。
总体来说,此次政策调整,对于教招人来说,好处还是有比较多的。
厦门落户条件变宽
=落户厦门户口多了
=就读的孩子多了
=学校、学位增加
就需要更多优秀的老师
说不定未来的几年内,厦门教师或迎来扩招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