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2.21 汉文帝刘恒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21、汉文帝刘恒(公元前204—前157年)
汉高祖刘邦的儿子,高祖时封为代王。吕后死后,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等消灭了妄图篡权的吕产叛乱集团,迎立刘恒为帝,即孝文帝。他在位二十三年,“好刑名之言”,继承了刘邦和吕后的法家路线,对内进一步削弱割据势力,发展农业经济;对外积极防御匈奴奴隶主军事政权的侵犯,对加强西汉地主阶级中央政权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刘恒即位时,诸侯王割据势力仍然很大,严重威胁着汉朝中央政权。他采用了贾谊提出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办法,在诸侯王国内多封王的子孙,把大的王国分封为若干小的王国,如把领地最大的齐国一分为六,把淮南国一分为三,初步削弱了诸侯王的割据势力,并对叛乱的诸侯王实行镇压。
刘恒继续推行刘邦的“法治”路线,他说:“法者,治之正也”[1],把法看作治国的准绳。他坚持先秦法家提出的“信赏必罚”,“法不阿贵”的原则。他的舅父薄昭依仗权势,擅自杀掉一个下级官吏,刘恒就按法定他死罪。他的弟弟淮南王刘长骄奢淫佚,触犯汉法,刘恒下令把他流放到蜀地[2]去。
刘恒坚持“用人唯贤”,反对“用人唯亲”,重用法家,不信儒术。他即位后,按照刘邦的遗嘱,任用陈平为左丞相,周勃为右丞相,灌婴为太尉。他器重青年法家贾谊、晁错,采纳他们的政治主张,并且不拘资格,破格地加以提拔。他任命晁错为太子家令,后来又提升为中大夫。贾谊从博士越格升到太中大夫,当时还想把他提拔到公卿的地位。陈平、周勃死后,刘恒本想用皇后弟窦广国为丞相,但因他是近戚,没有用他。
为了巩固西汉王朝的经济基础,刘恒继续推行刘邦、吕后关于“重农抑商”的政策,认为“农天下之本也,民所持以生也”[3]。农业是天下的根本,人民是靠农业生活的。他对商人实行“重租税以困辱之”,用增加税赋的办法限制富商大贾的势力。他对紧缩政府开支,减轻租税和徭役,兴修水利等,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封建经济的发展。
有人把西汉初期农业生产的发展,说成是封建统治阶级实行“让步政策”的结果,这是对历史的极大歪曲。“让步政策”论颠倒了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关系,把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或反攻倒算美化为“让步政策”;又颠倒了法家路线和儒家路线的关系,把法家的进步措施歪曲为儒家所鼓吹的“仁政”。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封建地主阶级同农民的关系,总是剥削和被剥削,压迫和被压迫的阶级关系,而不是什么仁义道德关系,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让步政策”。在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4]西汉初期农业生产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秦末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奴隶主复辟势力,扫荡了奴隶制残余,也有力地冲击了地主阶级,为生产力的发展扫清了道路。
在对外方面,刘恒积极加强战备,抗击匈奴奴隶主军事政权的入侵。当时匈奴奴隶主贵族经常“并暴边境,多杀吏民”,一度攻到长安附近,严重地威胁西汉政权。刘恒对此十分痛恨,曾多次派兵抗击。后期又采纳了贾谊和晁错的建议,改革边防军轮换制度,实行“募兵备边”的政策,移民充实边境,屯田筑城,增加粮食储备,提倡民间养马,大力发展骑兵。这些战备措施,有力地加强了西汉的军事力量。
刘恒还反对儒家的“天命论”和厚葬丧礼。他说:“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5]认为有生必有死,死是天下万物的自然现象。人死不可过分悲伤。他下令在他死后,不要“厚葬”、“重服”,不要禁婚、禁酒肉等。刘恒的这种朴素唯物主义的生死观和对帝王丧礼的大胆改革,是对孔丘的唯心主义天命论和“礼治”思想的沉重打击。
刘恒坚持“法治”,反对“礼治”,对巩固西汉封建中央集权,发展封建经济,是有贡献的。但他对分封制仍有所妥协,未能消除诸侯分裂叛乱的祸根。他反对“礼治”,但又企图用仁义道德“牧民而导之善”,即用儒家的一套虚伪说教去欺骗老百姓。他对“背约入盗”的匈奴奴隶主贵族和搞分裂的吴王刘濞等,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又想用“德义”去感化他们。这些都说明刘恒执行“法治”路线是不彻底的。
注:
[1] 《前汉书·文帝纪》。
[2] 今四川。
[3] 《前汉书·文帝纪》。
[4]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588页。
[5] 《前汉书·文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