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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的签名里,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2021-09-04 16:43 作者:禾苗教育  | 我要投稿


做法治之光。——罗翔

罗翔是谁,

我就不解释了,

大家都知道。

你可能听过他的课,

还可能买过他的书。

但不知道你有没有留意一件事:

罗翔的签名。

不管是你听课的时候,

还是在买书的时候,

如果你找罗翔签名,

他基本都会写同一句话:

“做法治之光。”

他为什么总是写这句话呢?

昨天看了访谈《我的青铜时代》,

才终于知道了原因。

在这个访谈里,

罗翔讲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1999年,

那时罗翔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

那一年冬天,

宿舍来了一个农民,

穿得很破,

身上还有一些味道。

他是来北京寻求法律援助的,

因为没钱住旅馆,

就被老乡安排到了这个宿舍。

可在宿舍没住几天,

这个农民就搬走了,

可能是怕影响罗翔他们学习吧。

后来罗翔跟同学出去玩时,

在一个地下通道里,

发现了这个农民,

这么大冷的天,

他竟然睡在地下通道里。

罗翔被这一幕震惊了,

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细看这个农民的案卷后,

发现确确实实是有问题的。

那一天,

罗翔从这个可怜人身上,

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法律人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有些案子,

你可能毫不在意,

只想着草草了结。

但你可能没想过,

它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甚至是一家人的一生。

第二件事发生在2003年,

那时罗翔还在北大读博。

那天他路经一座天桥的时候,

遇到了一位衣衫褴褛、白发苍苍的老婆婆。

老婆婆正在问路,

但没有人理她。

“后来我走过去,她就问我,

某某援助中心怎么走?

我说我也不知道,

她有点失望。

我说,那我帮你查一查,

打114马上就查到了援助中心。

她从内裤里面掏出一个小纸片,

颤抖地记着。

她跟我说,

她是从北京西客站问过来的,

走了几个小时,可没人理她。

我当时觉得非常地心酸,

就说我打车带你过去吧。

她当时听了这话,

扑通一声就给我跪下了。”

看着跪在地上的老婆婆,

罗翔心里百感交集,

他又一次深刻意识到:

法律人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真正的法律,

并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

而是每一个人鲜活的故事。

公平和正义,

不仅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

更重要,

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

这两件事对罗翔影响极大,

后来他选择去政法大学做老师,

就跟这两件事的深刻触动有关。

讲课的时候,签名的时候,

罗翔总是喜欢强调一句话:

“做法治之光。”

这句话既是写给自己的,

“告诫自己要追求良善,

学习法律不是钻法律的漏洞,

而是真正认定法治的信念。”

这句话也是送给学生的,

“这些学生是中国法治的未来,

如果他们能够成为法治的微光,

微光汇聚成河,

就能铸就一个法治大国。”

这句话更是写给法律人的,

罗翔希望公检法以及律师,

能够爱护每一个具体的人,

“爱人类,而不爱具体的人,

是我们很多人的通病。”

法律界有一句名言:

法律学多了,人性就少了。

罗翔希望法律人不要这样,

不要变成法律的工具,

而要做一个有温度的人。

讲完罗翔的两件事后,

我再说说两个案子吧。

1992年,四川人陈满,

来到海南干起了装修。

由于经济非常拮据,

他一个人租房有点困难,

就联系了老乡钟作宽,

希望他照应一下自己。

钟作宽在一家企业看厂子,

他为人很仗义,

就腾出了两间房给陈满住。

1992年12月25日,

不幸发生了:

陈满和钟作宽的住所发生了火灾。

火灾现场,

有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尸身有多处伤痕,颈动脉也被割断。

尸体的裤兜里,

装着一张还没烧尽的工作证,

上面写着:陈满。



但经人辨认后,

死者并非陈满,而是钟作宽。

于是警方推测:

是陈满杀死钟作宽后,

故意将工作证留在他裤兜里,

然后烧毁面容,

伪造自己就是死者的假象。

(警方的想象似乎很合理,

但事实上,陈满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警方很快就抓捕了陈满,

并对其进行了刑讯逼供。

6天6夜之后,

陈满终于扛不住了,被迫招认。

在物证缺失、仅有口供的情况下,

陈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为了救出儿子,

陈满父母往返于四川、海南、北京三地,

很快倾家荡产。

他俩还不死心,

一年要寄出几十封伸冤信,

但都石沉大海。

时间一转来到了2004年。

这一年,60岁的程世蓉,

从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退休了。

退休后,她回了趟四川老家。

这趟回乡之旅,

她遇到了年轻时的故交,

就是陈满的父亲陈元成。

跟程世蓉叙旧的时候,

陈元成没说几句就哭了。

程世蓉一问情况,

才知道了陈满的案子。

由于以前学过法律,

还拿到了律师证,

程世蓉决定为陈满伸冤。

2016年,程世蓉被CCTV评为年度法治人物

这个伸冤过程有多难,

我就不详细叙述了,

就摘取有关报道的几句话吧:

“对方第一句话是:

你是想翻这个案子吗?

第二句是:

他自己都认罪了,你怎么翻?

程世蓉反问:单凭口供能定罪吗?

对方以现在很忙为由,挂断电话。

再以后,一听是程世蓉的声音,

直接一句‘无可奉告’,就挂断了。”

“她不断去到信访单位。

60多岁的老太太,

坐每天早上最早的一班公交,

从北京城北倒车到城南。

在嚷叫声中排队、领表、交表,

从早上一直等到下午4点……”

就这样整整努力了11年多,

终于引起最高检和最高院的重视。

2016年2月1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陈满无罪,当庭释放。

有人问程世蓉为什么要这么帮陈满一家,

程世蓉说了一句让人很感触的话:

“这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再说说第二个案例吧。

以前我在报媒做记者的时候,

认识了一位法官周明。

周明在基层法庭做法官时,

曾经遇到过一件案子:

一位老太太的儿子刚死,

她就被媳妇告上了法庭,

“媳妇要求分割老太太儿子的遗产。”

开庭那天,周明见到了老太太。

老太太精神接近崩溃,

一个劲地在那絮叨:

“我儿子骨灰还没回来,我就成了被告……”

周明一页一页翻看案卷,

心也一点一点发凉:

“市区房屋登记在儿媳妇名下,

银行贷款是小夫妻一起还的,

车辆登记在媳妇名下,工资是儿子的。”

按法律规定,

这些都是儿子夫妻的共同财产,

“作为遗产分割的话,

老太太份额很小。

最关键的是,儿媳妇明确要求,

这房屋应该归她。”



老太太接到传票后,

抱着一男孩来到法庭。

男孩是他领养的,用来延续香火。

老太太眼里充满绝望:

“如果将房子判给她,我就去死。”

按照现有的证据,判罚并不难。

但不难的后果可能就是——老太太自杀。

周明不想面对这样的结果,

于是开始大范围调查。

跑房产公司,跑物业公司,

跑老太太儿子工作过的公司……

十几趟跑下来,案件事实逐渐清晰:

“买这个房子时,

老太太儿子大学才毕业几月,

不可能拿出几十万房子首付款,

那时老太太儿子和媳妇也还不认识……”

调查清楚后,周明作出判决:

“我将汽车判给了媳妇,

将房子所有权判给了老太太,

由老太太负责偿还全部贷款,

并给予媳妇二十多万元。”

对这个判决,媳妇也没有异议。

老太太把判决书放在儿子坟头上,

泣不成声地连连感谢。

周明目睹此景后,

说了一句让我铭记一生的话:

“法律是黑白之间的一道墙,

而公检法就是筑墙的人,

筑墙的人,

不应只是冷冰冰的法律机器,

还应该是一个有温度的人。”

特别喜欢这次访谈中的一个场景。

对于如何过好这一生,

罗翔说了这么一段话:

“首先要定义什么叫做‘好’。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关于好的标准。

good后面加个s,

就变成了商品goods。

做一切事情最重要的是为了赚钱吗?

你要去寻找什么叫good,

然后你才可能去过good的一生。”

我为什么要写罗翔、程世蓉、周明呢?

我就是希望学法律的人,

都能像罗翔、程世蓉、周明这样,

知道什么是good,

然后去过good的一生。

我不是说挣钱赚钱不对,

挣钱赚钱一定是对的,

因为每个人都要生活,

但怎么才能在一种good的状态下挣钱,

是所有法律人都应该要想明白的问题,

因为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别为了刷你们的KPI,

祸害了无辜者的人生。

最后,把一句话送给所有法律人,

也送给所有还心存良善的人:

“我们很容易被世界上的goods所吸引,

所以我们必须要对焦一个good。

只有用good去指导和引导goods,

我们才能过好非常good的一生。”        

               -荟禾图文设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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