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硕律师事务所:员工发生工伤,如何维权?教您五步搞定!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了,受伤员工手足无措,想维权,又不知如何下手,今天教您五步搞定。
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
一、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主体;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和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2、“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明;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言。
特别强调: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上述适用于企业未与受伤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又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情形,第二条的1、3、4项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会提供,这就需要受伤职工自己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工资表、打卡记录、工作证、入职申请表、工作服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强调:要留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
第三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21号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特别强调:受伤职工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待伤情稳定后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每个受伤员工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及护理依赖程度不同,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最低等级为十级,最高等级为一级。被评定为伤残的受伤员工,能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特别强调:各地工伤赔偿标准不同,但赔偿项目基本一致,受伤员工可依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计算有困难的应咨询律师,确保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第五步: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依法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别强调:为防止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生效裁决,在发生工伤后要尽量掌握用人单位车辆、银行账户、机器设备等财产信息,必要时可以采取诉前保全。
劳动者在工伤后,为了治病四处举债支付高额治疗费,生活极度艰难,为了尽快拿到赔偿,往往以放弃大部分权益为代价,最终获得极少的赔偿。律师在此提醒您,适度让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