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土建施工员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规定,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持证人员每年应至少参加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职业培训。同时持有多个岗位证书的人员,同一年度公共基础知识无需重复学习。参加继续教育的岗位要与原证书岗位保持一致。
学员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培训管理系统”,自主选择培训岗位和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