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灭菌和培养温度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微生物限度检查在环境的洁净度10000级和局部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以防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必须定期按国家《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测试方法》现行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隔离系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灭菌和培养温度 :
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
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
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5~37℃
检验量:
检验量 指供试品一次检验的用量。一般为10g或10ml;化学药膜剂为100cm2;贵重或微量包装的药品可酌减〔不得少于3g〕。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增加10g或10ml。
一般随机抽样不少于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的3倍量。

供试液的制备 :
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备供试液或选用适宜的乳化剂、分散剂、中和剂制备供试液;其用量应验证,在该检验条件无抗菌作用。供试液制备妥后不得超过1h就加入检验用培养基
具抑菌活性的供试品
当供试品具有抑菌活性时,应将供试液中的抑菌活性消除后,方能依法检查。常用的方法有:
⏹稀释法——降低供试品的相对浓度
⏹薄膜法——利用体积差异别离
⏹中和法——利用化学〔生物〕专属性灭活
⏹离心法——利用沉降系数差异别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