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书面性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劳动合同,书面协议,保密协议,有公司全称的工作牌、证、厂牌、工资表(单)、工作证明、介绍信、社保台账、公户发放的银行流水、入职登记表、员工花名册、考勤表、押金收据、欠条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有本人名字及加盖公章的一些书面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