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土地使用权,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其应用指南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存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核查验证是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核查验证是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必要程序,通过核查验证,了解土地的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和利用状况,对影响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核实土地使用权实物的存在性、完整性和权属的完备性。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结合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情况,收集评估所需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1.权属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他项权证等资料。
2.财务资料:土地出让价款(转让款)支付凭证、契税及相关税款完税凭证、土地开发费支付凭证等。
3.政策法规资料:与评估对象有关法律法规、基准地价及其修正体系等资料。

土地使用权的专业人员通过现场勘查的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核查验证,全面了解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通过对申报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核查验证,对已获取的资料进行核验,并补充收集评估所需的其他资料,明确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权属是否清晰。根据场勘查结果补充、完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现场勘查时应关注土地使用权的坐落、位置、形状、土地利用状况、基础设施条件、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周围环境等情况。同时需要拍摄反映对土地使用权及周边情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制作现场勘查记录,对现场勘查的时间、对象、内容、结果进行记录(有必要的情况下还应绘制示意图),领勘人、现场勘查人应当在勘查记录上签字。现场勘查记录可以采用文字或表格的形式,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客观、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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