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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五千购车定金,经销商却无车可卖,厦门一男子做了这事

2021-06-18 19:00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厦门的颜先生想要购车,并向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付了五千元定金。谁料汽车公司无法按约提供车辆,经多次催讨无果后,颜先生向厦门同安法院提起诉讼。

支付5000元购车定金
经销商却无车可卖

 

庭审一开始,

原告颜先生方面就陈述说,

2020年12月底,

自己前往厦门前埔会展中心看车展,

在被告处挑选中了一辆蓝色的6座轿车,

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车辆落地价11.8万元。

 

颜先生 销售顾问当初也跟我说,由于她在车展现场没办法签订合同给我,需要回到公司的时候,才能签这个合同。我也是有很强烈的意愿想要购买这部车,我就答应了她这个要求。

 

颜先生表示,

在商定完其他购车事宜后,

自己依约支付了购车定金5000元。

结果第二天下午,

他被告知说,其所定的蓝色款车型,

厂家不生产了。

 

 

之后,颜先生多次催促,

但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均无法提供约定的车辆。

 

经销商:5000元系意向金
双方并未签订合同

 

 

法庭上,被告经销商方面

承认有收到颜先生支付的5000元,

但表示这笔钱是购车意向金,

并非是定金。


被告委托代理人

从刚刚陈述当中,上面写道所谓的合同违约,其实首先所有的基础,是建立在有签订合同的基础上,才能谈到所谓的合同违约赔偿。

 

在被告看来,

自己并未和颜先生签订正式的购车合同,

所以颜先生要求

双倍退还定金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颜先生有购车意向时,

销售并没有保证一定会有蓝色车型。

 

 

经销商一次性支付12000元
双方和解

 

但在颜先生看来,

虽然双方之间并未签订正式的购车合同,

但是微信聊天记录

足以证明他的购车意愿,

当时在得到被告方面

确认有蓝色车型后,

他才支付了5000元的定金。

 

 

可能是鉴于原告提供的证据足够充分,

庭审过后,

被告经销商方面表示愿意调解,

并在法官的主持下,

与原告达成和解,

同意一次性向颜先生支付12000元。

 


在此,帮忙记者也想提醒广大市民,

交易中的对话、咨询,

可以通过录音、拍照等方式

保留相关证据。

若是通过微信沟通,

尽可能用文字进行交流,

保留好聊天记录,

这将有利于日后发生法律纠纷时

更好地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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