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发布化妆品设施指南草案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一份指南草案,以协助“责任人”根据《2022年化妆品监管现代化法案》(MoCRA)提交化妆品生产设施注册和化妆品清单。无论之前是否参与过之前的自愿注册计划,每个化妆品制造商和自有品牌商都必须提交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可以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80*3812*5434(FDA预计届时提供电子流程和纸质表格)至2023年12月29日。
MoCRA要求“负责人”(定义为名称出现在产品标签上的化妆品制造商、包装商、分销商或进口商)向FDA提交化妆品清单。

豁免:
根据该指南草案,产品上市要求不适用于“小型企业”,其中包括过去三年在美国化妆品年平均销售总额为低于100万美元(根据通货膨胀调整),并且不生产或加工以下化妆品:
(1)经常接触眼睛粘膜,
(2)注射或供内部使用,
(3)意图改变外观超过24小时。
非处方药和化妆品的产品也可以免除产品列名要求,前提是它们已在FDA的电子药品注册和列名系统下列名。
化妆品清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标签上显示的产品名称;
2.基于FDA类别列表的化妆品类别(例如香水、染发剂、剃须膏、临时纹身墨水;有关完整类别列表,请参阅指南中的附录A);
3.化妆品成分列表,包括任何香料、香料或颜色;
4.产品清单编号(如果之前已分配);
5.制造或加工产品的每个工厂的工厂注册号;
6.产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7.提交的类型(初始、每年内容更新、简短更新)。
FDA还要求负责人自愿提供以下信息:
1.母公司名称(如果适用);
2.标签上列出的业务类型(制造商、包装商或分销商);
3.产品标签的图像;
4.产品网页链接;
5.化妆品是否仅供专业用途;
6.产品标签上所列地址的数据通用编号系统(DUNS)编号;
7.适用的独特成分标识符(UNII);
8.与列表相关的个人的联系信息。
FDA不会公开制造商或加工商的产品清单编号和设施注册编号。所有其他信息均可根据信息自由法(FOIA)的要求进行披露。
时间节点:
对于自2022年12月29日起上市的化妆品,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之前提交清单。对于2022年12月29日之后首次上市的化妆品,必须在将产品引入州际贸易后120天内提交清单或自2023年12月29日起120天内(以较晚者为准)。
更新
负责人必须每年提供列表更新,包括产品已停产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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