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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主义】因果性($-2-1-3)——为什么无限回溯第一因的思维是恶的无...

2022-03-21 16:49 作者:曼妥思椰子斯基  | 我要投稿

1.首先,形式自分为实体(因)和偶性(果),它俩没啥区别,只不过一个在台前(偶性),一个在幕后(实体)。


2.由于大家看到的永远是台前的偶性,看起来像是偶性(果)决定了实体(因),实体说不行,不能让这样的丑闻被知道,于是它们(形式)走向形式因果性。形式因果性是实体与偶性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本体论层面的力量。


3.形式掩盖它自我的被设定性的方法,就是把它的内部矛盾转移到外部,也就是说,使人看到一个运动造成的结果时,马上想到要去追究它上级的责任,这样就不会追究它自己的责任了,甩得一手好锅。现在的情况是,实体具有起因性和生成性,偶性表达实体的起因性的效果,于是实体成为它效果的效果(原因以效果的方式显现;实体的现实性来源于本体论的效果)。


4.实体与偶性二人空转左右互搏的情况并不长久,它们要走向确定因果性。确定因果性又自分为形式和内容。

形式:是实现性的规定,从不变的那方面把握住的形式;是存在论的谋划,绝对必然性的谋划,亿万年生存大计的谋划。

内容:是形式的差异,从变的那方面把握的形式(?)


5.形式因果性走向确定因果性后深陷红尘之中,受到束缚,因为它需要借助另一个实体承载自己,充实自己。

我们看到的因果性,其因表现为一种可以任意施加到其他内容上的规定性(或形式?),只是本体论层面的因的第二个结果,第一个结果是那个承载了形式的内容表现出的结果(?),最初的因则是在形式因果形环节那个具有起因性和生成性的本体论上的因。


6.那么形式与内容的二分最初只是形式自身二分的因果吗?后面的内容在确实因果性里也是形式自身的区分?直到确定因果性要依附某个实体才能显现出来的那个实体才是一般意义上的内容?不会英语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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