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试验类型(SUPC)
标题: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试验类型(SUPC)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合同
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认证委托,指定实验室应与认证委托人签订型式 试验合同。型式试验合同包括型式试验的样品要求和数量、检测标准和检 测项目等,并告知认证委托人。
样品要求
通常情况下,认证委托人按指定实验室的规定准备样品并送达指定实验室。
试验样品应是在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内按正常加工方式生产的产品, 不得借用、租用、购买样品用于试验,认证委托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 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
指定实验室应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样品真实 性有疑义且认证委托人不能合理解释的,指定实验室应终止型式试验。
样品数量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按附件 3 要求执行。
试验项目
主要产品的试验项目应为产品标准规定的所有适用试验项目,分类
产品试验项目应根据分类产品与主产品的差异确定,具体试验项目应按附件3的要求进行。
实施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在指定的实验室完成。指定实验室对样品进行型式试验,确保试验结论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整个试验过程并归档,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可追溯性。
指定实验室应在产品检验时限(见附件 3)内完成型式试验。型式试验 检验时限是认证委托人与指定实验室正式签订型式试验合同之日起,至指 定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实际发生的时间。型式试验完成后,指定实验 室应按有关规定处置试验样品和相关资料。
型式试验报告
评定中心规定统一的型式试验报告格式(见附件 7)。
指定的实验室应当以统一的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包括对申请认证委托产品的相关信息的描述。指定的实验室及其相关人员应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的内容和试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型式试验结束后,指定实验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认证客户的试验结果。认证客户对试验结果无异议的,指定实验室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估中心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认证委托人对试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15日内向指定实验室提出,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