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赢式教育之“水平”与“评价”制
共赢式教育专注于自我提升与团结合作共同进步,在教育体系设置上要避免恶性竞争机制,倡导合作共赢,引导学生自身积极向上和同学共同进步。 要把学生的注意力集中于自我提升,那么就不能继续搞所谓的排名,可以用“水平”制来取代排名制。 “水平”,可以理解为“段位”、“等级”、“能力”等。“水平”制,就是根据学生的自我能力水平,提供不同的资源和待遇。高水平或者高能力的学生提供更好的待遇,学生为了获得更好的待遇会积极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 在排名体系下,学生可以通过恶性竞争,降低他人的排名从而变相提高自己的排名。但是在“水平”制中,恶性竞争拉低别人只会浪费提升自我水平的时间和精力。在“水平”制下,学生会把注意力集中于自我提升上。 要让学生趋向于互帮互助合作共赢而不是互拖后腿互坑互害,那么就要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引导,鼓励共赢行为,惩戒博弈行为。可以给学生平时的行为进行评价,共赢行为会提升评价,博弈行为会降低评价。给高评价的学生更好的待遇,而博弈行为的学生会降低待遇,并且降低的待遇会补偿给被博弈的受害学生等。 有博弈行为的学生需要完全消除博弈造成的负面影响才能继续提升评价水平,“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方面的。具体来说,有受害者遭受的物质及精神上损失,执法损失的时间精力以及舆论上造成的影响等。通过扣除物质待遇以及诚恳道歉等方式,弥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在“水平制”和行为“评价制”下,学生就能积极专注于自身能力以及行为素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