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发布职称申报通知!已开启入口!

近日,广东6个城市发布职称申报通知,通知包括申报时间和评审条件等内容,包括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江门、潮州,一起来看详情!
1珠海

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3月18日。为避免网络拥堵,将实行分时段错峰申报。
评审时间
我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4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
评审条件
1.职称申报条件: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各专业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按照省发布的各专业评价标准条件(附件4、5)执行。
2.有关学历认同: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继续教育:申报人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按要求取得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在职在岗情况: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应一致,申报人无须提交社保凭证,通过大数据技术核查申报人在职在岗情况。如申报人有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不相符的情形,请在“辅助系统”上传在职在岗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原文链接:
http://zhrsj.zhuhai.gov.cn/zc/zxwj/content/post_3023920.html
申报时间
佛山市直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认定材料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11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25日。区属中、初级评委会受理材料时间及受理方式由各区人社局自行确定。
申报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的,请市直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至9日;区属单位由各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区人社局确定,各区完成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汇总,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12月9日,南海区12月7日,顺德区12月6日,高明区12月8日,三水区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佛山

评审时间
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与评审一并开展。
评审条件
1.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原文链接:
http://hrss.foshan.gov.cn/ztzl/rczt/fszc/pstz/content/post_5080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