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了解的知识】这些国际创新药物在粤港澳大湾区就能用上



自2020年11月份市场监督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方案》中指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由国家药监局批准改为由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2021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正式发布《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制度规范。同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一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首批5家指定医疗机构名单。随后,在2022年2月、7月以及今年4月,相继发布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
在今年2月份,广东省卫健委也公布“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增至19家。截止到本月,累计批准急需进口药品24个/医疗器械17个,共惠及患者24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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