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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二卷 第二章 论货币 (一)

2021-07-03 07:54 作者:虹彩舞夜  | 我要投稿


0.1


既然产品总量增加,将导致产品的“真实价格”下跌,那么产品的生产,会导致它自身的“贬值”吗?


产品不仅满足需求,并且在满足需求中被消耗了。这里在生产产品,另一个地方也在消耗产品。如果消耗>生产,则产品总量事实上就是在减少,因而产品自身将“升值”,也就是涨价。


生产产品,这是维系社会生活的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手段。由此可知,劳动,是每个人都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0.2


但就个体而言,维系他生命的存在与发展的,仅仅是“产品”本身。只要能够获得这个产品,有没有参与劳动,对他来说都是同样的结果。


商品社会的特征是,它尽可能地把产品“货币化”,并尽可能地实现货币与产品之间的直接兑换。换句话说就是,“有钱能够买到一切”。


货币能够“繁值”自身。这个发现,最初甚至跟货币无关。早在“物物交换”的远古时代,人们就已经通过“借贷物品”的方式,使得“物品”得以繁殖。例如,在春耕时借出一定量的“种子”,在秋收时就要偿还大于这个数量的收获物,或者大于“种子价值”的其他物品。


货币的“繁值”,自然也少不了借助“借贷”这个手段。而在产品成为商品,货币成为流通工具之后,货币作为商品的“兑换凭证”,它把同一种商品的“差价”更直观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某一种商品能够用一个价格买入,再把它以更高的价格卖出,这个差额就变成了货币自身的“繁值”。




1


我在第一编里已经指出,因为商品的生产和上市都使用劳动、资本与土地,所以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分解为三部分:一部分为劳动工资;另一部分为资本利润;第三部分为土地地租。


诚然,有些商品的价格仅由两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甚至极少数商品的价格仅由一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但无论如何,每一种商品价格终归成为上述那三个部分中的一个部分或全部,不归于地租也不归于工资的部分,必归于某人的利润。


如前所述,分开来看,每种商品的情况是如此,合起来看,构成每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商品的情况也是如此。


这种商品的总价格或总交换价值一定也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并分配给该国的不同居民,作为他们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者土地地租。



2


然而,尽管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价值是这样划分的并成为各居民的收入,但是,好像个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分为总地租和纯地租一样,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同样可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


个人私有土地的总地租包含农场主付出的一切;在总地租中,减去管理上、修缮上所需的各种必要费用,其余留给地主支配的部分,称为纯地租。


换言之,所谓纯地租,就是在不伤害其财产的条件下可供地主直接消费的资财,或者说,可用来购置衣食和车马、装饰房屋、家具、享受和娱乐的资财。地主的实际财富与纯地租成比例,而不与总地租成比例。


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给居民自由支配的便是纯收入。


换言之,所谓纯收入,乃是不损害他们的资本,供居民直接消费的资财,可以用来购买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娱乐品等。国民的真实财富与他们的纯收入成比例,而不与他们的总收入成比例。



3


很显然,补充固定资本的费用绝不能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


有用的机器,需修补而方能使用;耕种所需的工具,需修补后才能使用;有利可图的建筑物,需修缮后才有利可图。这种修葺所要的材料,只是把各种材料加工为成品所需要的劳动产品,均不能算作社会的纯收入。


诚然,这种劳动价格也许会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因为从事这种劳动的人可能要把工资的全部价值留作自己直接消费的资财。


但就其他劳动而言,不仅劳动的价格属于这类资财,而且劳动的产品也属于这种资财;劳动的价格属于留作自己直接消费的资财,劳动的产品则成为别人直接消费的资财。


别人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和娱乐品都随工人的劳动而增加。



4


固定资本的目标在于增加劳动生产力,即使同一数目的工人能够完成更大数量的工作。


设备完全且所有必要建筑物、篱笆、沟渠、排水和道路均处于良好状况的农场,和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农场相比,即使广狭相等,肥瘠相等,劳动人数相等,役畜数目相等,所获产物也一定多得多。有最精良机器设备的厂坊,和工具不怎么完备的厂坊比较,虽所雇工人的人数相等,其产量也一定会多得多。


适当地花在固定资本上面的任何费用,一定都能很快地带来很大的利润,而且年产物价值由此而来的增加,会比这类改良物所必要的维持费多得多。


不过,这种维持费需动用这种年产物的一部分。原来可直接用于增加食物、衣服、住宅等社会生活资料和便利品的生产,就有一部分改作他用。这新的用途当然是很有利的,但与原来的用途不同。


因此我们说,机械方面的改进,使同一数目的工人,得以较便宜较简单的机器,进行同量的工作,这确实是社会的福利。从前比较昂贵复杂的机器,其修补常需花去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现在机器改良了,这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可以被节省下来,再凭借某种机器的力量,用来增加产品的数量。


例如,大制造厂主原来每年需以一千镑作为机器修理费,现在,倘若能够把修理费变成五百镑,其余五百镑可用来增购材料和增加工人。于是,机器所生产的产品数量,自然就会增加。产品的增加自然会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



5


在一个大国,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与私有土地的维修支出相比。保持土地产物从而保持地主的总地租和纯地租的数额,都常需有维修费。但是,当措施得当时,维修费减少;当产物不减少时,则总地租至少总会保持不变,而纯地租则一定会增加。


但是,固定资本的维持费,虽然不能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但流动资本的维持费却有所不同。


流动资本包含四部分,即货币、食物、原料和制成品。


前面已经说过,后三个部分经常从流动资本中抽出,变成社会的固定资本或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这些消费品中不用作维持固定资本的那部分,全部变成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维持这三部分流动资本,并未从社会纯收入抽出任何部分的年产物,除了维持固定资本必需的之外。


就这点而言,社会流动资本便与个人流动资本不同。个人流动资本决不能算作个人纯收入;个人纯收入全由他的利润构成。但社会流动资本,虽由社会内各个人的流动资本组成,但不能因此便说社会流动资本绝对不是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


商店内的货物,虽然不是商人自己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但可以是别人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由其他财源取得收入的其他人,可以经常为商人补充货物的价值,并支付利润。商人或其他人的资本均不会减少。


因此,货币是社会流动资本中的唯一项目,其维持费可以使社会纯收入有所减少。 就对社会收入的影响而言,固定资本与货币构成的那部分流动资本很相似。


第一,机器和工具的建造与维持需要一些费用。


这些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也是如此。货币的收集与弥补,也需要一项费用,这种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


货币是商业上的伟大工具,有了它,社会上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娱乐品才得以适当的比例,经常被分配给社会成员。但由于它是非常昂贵的工具,其维持须花费社会上一定数量的极有价值的材料即金银和一定数量的极其精巧的劳动,不是用来维持这种伟大而昂贵商业工具,社会上每个人通过它得到自己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和娱乐品。



6


第二,无论个人或社会,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生产工具均不构成个人或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同样,虽然货币要通过使社会全部收入在社会成员间进行经常的分配,但货币本身并不是这种收入的一部分。货币只是货物流通的巨轮,而与通过它来流通的货物大不相同。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货物,而不是流通货物的巨轮。


在计算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时,我们永远必须从货币和货物的每年流通总量中扣除货币的全部价值,没有一个法新的货币是总收入或纯收入的组成部分。


这个命题之所以显得可疑和矛盾,是因为文字的暧昧不明。如果解释适当,理解无误,那几乎是不言自明的。


当我们谈及一定数额的货币时,有时指的仅是货币内含的金块,有时又暗指它能购买的货物或持有货币所赋予的购买力。譬如,当我们说英格兰的流通货币为一千八百万镑时,我们只不过想表示某些作者所计算或设想在英格兰流通的金块数量。


但是,当我们说一个人的年收入为五十镑或一百镑时,我们通常所指的不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金块量,而且是他每年可以购买或可以消费的货物价值。我们通常要表示的是他的生活方式应当是什么,或他所能正当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与质量。


当我们用一定数额的货币表示货币内含的金块数量和暗指这些货币能够购买的货物时,这一数额的货币所表示的财富或收入,绝不能同时等于这两种价值,却只能等于二者之一。即说等于货币的价值比说等于货币本身更恰当。


例如,如果某人每星期的养老金是一几尼,一星期内,他可用这一几尼购买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娱乐品。其数量是多少,他每星期的真实财富以及他每星期的真实收入就是多少。


他每星期的收入绝不能既与一几尼相等,又与这一几尼所能购买的货物相等。它只等于这两种相等价值之一。事实上,与其说等于前者,毋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于这一几尼,毋宁说等于这一几尼所值。


如果付给这个人的养老金不是金币,而是一几尼的票据,那么,肯定不能说他的收入就是这样一张纸,而应当说是用这张纸所能换得的东西。这一几尼可以被看作这样一张票据:有了这张票据,他可以从邻近所有商人那里得到一定数量的必需品和便利品。


接受一几尼的人的收入,不是由这块金子组成的,而是由这块金子所能得到或交换的东西组成的。如果这一几尼不能换得任何东西,那么,它的价值就像给破产者所开的票据一样,不比任何其他废纸更有价值。



7


尽管一个国家的全体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都可以,而且实际上通常也是用货币支付,但他们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实收入加起来的大小,总是和他们用这种货币所能购买的消费品的数量成比例。


他们的全部收入显然不是既等于货币又等于消费品,而只等于这两种价值之一,说等于后者比说等于前者更恰当。


于是,我们常用一个人每年领取到的金块数量来表示他的收入,这是因为这些金块的数量规定他的购买力的大小或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费品的价值。我们仍然把他的收入看作由这种购买力,而不是表达购买力的金块构成的。


如果这个道理对个人来说已足够明显的话,那么,对一个社会来说,就更加明显了。


一个人每年领取到的金块数量往往恰好等于他的收入。他所领取到的金币数量,最能简单直白地表示他收入的价值。


但在一个社会中流通金币数量,决不能等于社会全体成员的收入。同一几尼的金币作为支付每星期养老金的手段,今天可以付给一个人作为他的养老金,明天也可以付给另一个人作为他的养老金,后天又可以付给第三个人作为他的养老金。


所以,在任何一个国家,每年流通的金币数量的价值必然小于每年支付给他们的所有货币养老金。


这种陆续支付的全部货币养老金的购买力或用它能陆续购买的货物,必然恰好等于这些养老金的价值,也一定就是所有领取养老金的人的收入。


因此,构成社会收入的不可能是金块,因为社会上所有的金块的数量比这种收入的价值要小得多。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购买力,只是那些辗转在各个人手中流通的金块所陆续购得的货物。


因此,货币是流通巨轮,是商业的伟大工具。像一切其他生产工具一样,尽管它是资本的一部分,是资本的一个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不是它所属的社会收入的组成部分;虽然构成货币的金块在每年流通的过程中把应当属于每个人的收入分配给他们,但那些金块本身却不构成收入的一部分。



8


第三,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与由货币构成的那部分流动资本有些相似。建造和维持这些机器节省的费用,在不降低劳动生产力的情况下,都使社会纯收入增加;同样,节省收集和维持由货币构成的那部分流动资本的支出,也能使社会纯收入增加。


节省固定资本维持费,为什么能使社会纯收入增加?这个问题是能够明白的,而且我们曾做过部分解释。


每项工程的经营者的全部资本,必然会分作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其资本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这一部分小些,那一部分就必然要大些。


提供材料、付给工资以及推动产业的是流动资本。所以,节省固定资本维持费,在不降低劳动生产力的情况下就一定会增加推动的基金,从而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



9


以纸币代替金银货币,是用一种不那么昂贵但有时同样方便的商业工具去代替另一种极其昂贵的商业工具。有了纸币,流通似乎使用了一种新轮子,它的建造费和维持费却比旧轮子少。但这种作用是采用何种方式完成的,它又如何增加社会的总收入或纯收入,道理还不十分清楚,所以,需要进一步的解释。


纸币有好几种,而银行和银行家的流通券则是最著名的一种,也是最适于这种目的的一种。


当一个国家的人民对某个银行家的资产、正直和谨慎抱有信心,相信他会随时兑换自己可能接到的他所发行的本票,这些票据就会和金银币一样流通,因为人们深信用这些票据可以随时兑换金银币。


假设某个银行家把十万镑本票贷给他的顾客,由于这些票据的作用与货币相同,债务人付给银行家的利息就和银行家贷给他的一样也是货币。这种利息便是银行家得利的来源。


由于发出去的票据有一部分会不断回来兑现,但总有一部分票据会连续几个月或几年在社会上流通。所以,他发出去的票据通常只有十万镑在流通,但只要有两万镑金银币,通常就足够应付兑现了。


于是,这种票据的发行使两万镑金银币发挥了十万镑金银币才能完成的职能。同一数量消费品的交换、周转和分配,可通过这十万镑票据实现,和通过十万镑金银币相同。因此,国内流通用途,可省八万镑的金银币。假如在同一时间有许多银行和银行家都在办理相同的业务,那么整个流通就可以由五分之一本来需要的金银币来完成。



10


让我们假设,如果某个国家在某个时刻的全部流通货币为一百万镑,这个数目已够使其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得以流通。


再让我们假定,后来有许多银行和银行家发行凭票支付的本票一百万镑,而在金柜内仅保留二十万镑,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在流通中会有八十万镑金银币和一百万镑的银行券,总共有一百八十万镑纸币和硬币。


但国内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以前仅需一百万镑来流通并分配到它的合适的消费者手中,而年产物是不能通过银行的运作来立即增加的。所以,一百万镑就足以使这些年产物流通,进行买卖的货物和从前完全一样,相同数量的货币足以进行这种买卖。流通的渠道,如果我们可以使用这个词的话,将仍然和以前完全相同。我们假定一百万镑足以充满渠道。因此,超过这个限度注入的货币不能在其中流通,而只能溢出。


现在,我们灌注下了一百八十万镑。八十万镑一定会溢出来,这一数额超过了该国流通中所能使用的货币的数目。


但是,尽管这一数目的货币不能在本国使用,它却是大有价值的,不能任其闲置。因此,一定会把它送到国外去寻找在本国寻找不到的有利可图的用途。


不过,纸币不能运往国外,因为远离发行的银行,远离可使用法律强迫其兑现的国家,在普通支付中是不被接受的。所以,送到国外去的一定是八十万镑金银币,而国内流通的渠道由一百万镑纸币充满,而不是以前充满它的一百万镑金银币。



11


如此大量的金银送往国外绝不是毫无所得的,也绝不是送给外国国民作为礼物的。它们将用来换进各种外国货物,供本国人消费或转卖给别国人消费。


假如用它们在一个外国购买货物以供应另一个外国的消费,即从事所谓的转口贸易,他们所得到的利润将使他们自己国家纯收入的增加。这就像新创设的基金一样,可以被用来进行新的贸易;国内的业务现在由纸币来经营,金银变成了从事这种新贸易的基金。


如果他们用这些金银币购外国货物来供国内消费,第一,他们可以购买什么也不生产的懒惰人们所消费的东西,如外国葡萄酒、外国绸缎等;或者第二,他们可以购买额外的原料、工具和食物,以维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这些人民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消费的价值,外加利润。


如果用于前一种途径,就无异鼓励奢侈,增加开支和消费,而不增加生产,或者说是设置一种永久的基金来支持这种开支,无论就哪个方面来说,对社会都是有害的。


如果是用于后一种途径,它可鼓励勤劳,虽然会增加社会消费,但也会提供维持这项消费的永久性基金。消费者会把每年消费的全部价值再生产出来,并提供利润。社会的总收入,即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额,等于工人的劳动在其加工的原料上增加的全部价值;社会纯收入的增加额等于这一价值减去机器和生产工具的必要开支以后剩下的价值。


由于银行的运作而被迫送往国外的大部分金银比被用来购买外国货物供本国消费,事实上是而且一定是用来购买第二类货物。


这似乎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虽然有的人的收入没有增加,但他的开支却大大增加。


但我们可以肯定,绝对没有一个阶级的人全都这么办。因为谨慎从事的原则虽然不能支配每个人的行为,但至少会影响每个阶级的大多数人的行为。


但是,把懒惰的人作为一个阶级来看,他们的收入不能因银行业的这种运作而有丝毫增加。因此,他们的一般支出也不会因这种运作而大大增加,尽管其中少数人的支出可能增加,而且实际上又确实增加了。


因此,懒惰人对外国货的需求仍然和从前一样,或者差不多一样;在由于银行业的这种运作而被迫送往国外的货币中,有一小部分用来购买外国货物供本国消费,这一部分有可能是用来购买这些懒惰人需要的物品。其中大部分自然会用于雇用勤劳的人,而不是用来维持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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