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员工主动辞职,公司还是要对其进行赔偿?
最近一个做HR的朋友问我,他们公司的员工主动提出的辞职,公司同意了,结果这名员工居然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赔偿,难道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不是不用给任何赔偿的吗?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每名HR和法务注意,一般情况下我们的认知和所学到的《劳动法》知识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而且员工还要提前1个月的时间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偿,那么为什么这次员工会提出劳动仲裁呢?
其实,这其中的关键就在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辞职信上,如果辞职信上明确表示是因员工自身的原因提出的辞职,那么公司是无需进行任何经济赔偿的;如果员工在辞职信中注明是公司的各种因素导致他无法继续工作,所以提出辞职,那么员工是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申请的。特别要注意的是,员工在提交辞职信时没有注明任何的辞职原因,那么他在提出仲裁申请的是时候提出公司存在过错才导致他的辞职,大概率也是会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的,所以作为HR在接到员工提交的辞职信后必须要认真核对信中的内容,确定是因员工个人原因才能同意其离职,如果员工在信中列出公司的过错也要指导其进行修改,去掉公司过错的因素;辞职信中没有写明原因的,也要指导其注明是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