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考点预测⑦:法定监护
(一)未成年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二)成年精神病人
(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三)指定监护
前提:当事人对法定监护的顺序有争议。
程序:两种程序,任意选择。
1、两步走程序
第一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第二步: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一步走程序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得罪人的事情让法院做)
3、指定规则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四)临时监护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理解:佳佳今年6岁,父亲是某医院呼吸科的骨干,母亲是某医院的护士。2020年1月底,父亲前往外地参加抗疫工作,之后,母亲需要被集中隔离14天,但佳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亲属均在外地生活,无法帮助照顾佳佳的生活起居。因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情况,佳佳的监护人暂时无法照料其生活时,佳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请求佳佳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效果: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五)协议监护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遗嘱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
示例1:两亲家争孙子,可以协定监护。
示例2:夫妻离婚时,协议确定女方为监护人。(不影响男方的抚养责任)
(六)遗嘱监护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遗嘱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示例:张三现在由舅舅担任监护人。此时,张三的父母无权通过设立遗嘱为张三确定监护人;同样,张三的舅舅也无权通过设立遗嘱为张三确定监护人。
(七)意定监护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示例:张三年过80,担心明年老年痴呆,与侄女签订协议,约定当自己老年痴呆时,侄女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八)委托照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示例:孩子伤人,保姆视而不见,需承担相应责任。
(九)监护资格的撤销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无权利但有责任)
(十)监护资格的恢复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却有悔改表现,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新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同时终止。
小提醒:
只有被监护人的父母或子女可能恢复监护资格,其他则一概不得恢复;
父母或子女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则绝不允许恢复监护资格。
(十一)监护资格的终止
1、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监护人或被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